安全管理网

石下江煤矿“9•9”顶板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29日

 一、事故概况

  ⒈事故发生单位:邵阳市石下江煤矿。

  ⒉企业性质:国有煤矿。

  ⒊事故发生时间:9月9日12时20分。

  ⒋事故发生地点:Ⅱ下-1222工作面Ⅱ块段南平(-99m)巷道式采煤工作面。

  ⒌事故类别:顶板。

  ⒍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⒎直接经济损失:36.5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㈠煤矿基本情况

  石下江煤矿位于邵阳市洞口县石江镇川石村境内。1973年扩建建井,1980年12月建成投产,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实际生产能力15万吨/年。

  石下江煤矿原为邵阳市属直管煤矿,现隶属于邵阳市长安煤业集团公司。矿井由原煤炭部长沙设计研究院设计,国有制企业,现有职工650人,矿长刘芳前。

  石下江煤矿依法取得了有关证照。采矿许可证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核发,证号4300000531493,有效期:2005年11月至2006年11月,过期,正在办理延续手续;煤炭生产许可证由湖南省煤炭工业局核发,证号D180505005Y1,有效期:2005年12月6日至2009年11月7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发,有效期:200年6月20日至2008年6月20日;工商营业执照由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注册号4300001100144(1-1)。矿长资格证号0010347,矿长安全资格证号20020329。

  该矿开拓方式为斜井多水平开拓方式,采用上、下山开采。矿井生产水平为±0m水平至-160m水平,采用集中暗斜井开拓,±0m水平以上采用采区上山开采。

  该矿主采II煤,煤层倾角20-400,煤厚2-3.5m,平均厚2.75m。煤层直接顶板为灰色页岩,砂质页岩,局部为粉砂岩,属II级顶板。底板为灰黑色粉砂岩、砂岩,局部为页岩该矿瓦斯等级低瓦斯矿井。

  该矿属低瓦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7.32m3/t,采用一井(生产井)进风、两井回风的混合式通风系统,矿井在两个风井各安装有离心式抽风机2台,矿井总进风量1000m3/min,负压750—850Pa,井下工作面使用轴流式局扇压入式通风。煤层有自燃倾向性,属Ⅱ级自燃煤层。煤尘有爆炸危险,爆炸指数为48.18%。煤种为高挥发分、高发热量优质长焰煤。

  该矿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溶洞水、断层水和裂隙水发育,属大水矿井,正常涌水量560 m3/h,最大涌水量1280m3/h。

  ㈡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发生在Ⅱ下-1222工作面Ⅱ块段南平巷(-99 m)巷道式采煤工作面。

  Ⅱ下-1222工作面机巷沿走向断层掘进,开门标高-122 m,掘至开切上山位置时,标高为-99m。在工作面中部揭露一条斜交正断层和一条走向逆断层,煤层的连续性受到破坏。经矿研究决定,将Ⅱ下-1222工作面划分为两块段采煤,两个小工作面间的断层煤柱采用巷道式开采。编制了《Ⅱ下-1222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

  Ⅱ下-1222工作面Ⅱ块段南平于2007年9月4日开门掘进,至事故发生时止,已掘进22m,并与-110 m上山贯通了,退后2 m开始采煤。煤层倾角450-500,厚3m。安装了两台电溜子。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