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南山煤矿瓦斯爆炸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南山煤矿位于新疆石河子地区,原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一个劳改矿,后移交地方管理,属地方国有矿。
该矿片面强调产量,为了多出煤,常常“吃掉”保护煤柱,造成井下巷道严重漏风,加上该井采取自然通风,对老空区和火区密闭不及时,井下空气混浊,作业人员时常感到头痛。四号井与二号井又是串联通风,风流紊乱。由于通风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重复事故不断发生。1975年9月23日,发生了瓦斯燃烧事故,烧伤一人;10月24日,又因通风不良,有四十多人一氧化碳中毒;1976年2月18日,在四号井附近又发生电钻火花引起瓦斯燃烧事故,烧伤二人。但矿领导对这些重复事故既不分析原因,又不采取任何措施,终于在2月22日四号井,为了赶产量,在瓦斯浓度超限的情况下,放炮产生明火引起了瓦斯爆炸事故。四号井作业的34人全部死亡,爆炸后产生的大量一氧化碳串入二号井,又使二号井作业的31人中毒死亡。导致死亡65人,伤19人的重大惨案。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违反《煤矿安全规程》,乱采保护煤柱,不按规定打密闭,架设风桥,风量严重不足。
2、矿领导官僚主义严重,管理混乱,对采区负责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不但不予理睬,相反严加训斥。
3、瓦斯检查不认真,瓦检员漏检伪报时有发生;放炮员违章作业,常用裸线连接放炮,违章私带火柴、打火机、香烟下井更是普遍。安全监督检查不大。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整顿领导工作作风,严格各级领导岗位责任制。
2、按《煤矿安全规程》办事,查处事故隐患,纠正乱采乱挖,规范化开采。
3、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严格瓦斯检查等各项制度。
4、加强培训,杜绝“三违’。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