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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吉州区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2月02日

2018年12月7日15时20分,区安监局接文山街道办事处电话称,12月7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吉州区井冈山大道阳明西路3号,吉州区第二饮食服务公司出租仓库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接电话后区安监局立即组织人员到事发现场了解情况。

据调查:2018年9月1日吉州区第二饮食服务公司将吉州区阳明西路3号的仓库出租给刘勇,刘勇租该仓库准备办一个康复中心并向外出租一部分做诊所。为此,刘勇委托朋友王成安帮忙找人对该仓库进行内部装修。12月6日王成安打电话给陈元根要陈元根将仓库内的一面隔断墙拆除,12月7日8时左右陈元根找到民工胡礼珠(死者)和肖昭武来到仓库,两人轮流用电钻开始从该墙离地面20公分处打洞往上破墙,10时30分左右在横向打了4-5米的洞时肖昭武听到墙体响了一下,急忙对胡礼珠说小心赶快离开,然后丟下电钻往仓库里跑,胡礼珠没及时跑开,胸口以下被倒下的砖块压住,肖昭武一边清除压在胡礼珠身上的砖块一边叫仓库门口的路人帮忙拨打120急救电话,8分钟左右120救护车赶到,随车医生立即对胡礼珠进行抢救,抢救了10多分钟后,医护人员宣布胡礼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

对该起事故,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纪委、文山街道派出所、文山街道办事处、区商业局、区总工会、区城建局、区人社局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2018年6月8日刘勇与吉州区笫二饮食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即将吉州区笫二饮食服务公司阳明西路3号的仓库出租给刘勇,租赁期为五年(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11月20日刘勇与吉州区商业资产营运中心签订了一个安全责任承诺书,对租赁的仓库进行装修,刘勇委托朋友王成安帮助找人对该仓库进行装修。12月6日上午王成安找李延平到仓库打了一个装修预算工程量总价清单,12月6日下午17时左右又打电话给陈元根要其拆除仓库中的隔离墙,12月7日早上7时陈元根打电话给胡礼珠和肖昭武要他俩8点去笫二饮食服务公司仓库拆墙。当时仓库内没有电,王成安与陈元根的儿子一起从外面接好电源,之后王成安交代胡礼珠和肖昭武拆隔断墙和窗户后离开了仓库。接着陈元根又询问了胡礼珠和肖昭武中午吃饭事宜后也离开了仓库。由于胡礼珠和肖昭武在拆墙过程中违规操作,从墙下打洞往上拆,从而导致了墙体坍塌造成胡礼珠死亡。

调查组认为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刘勇还没有成立公司也未办理营业执照,不是生产经营单位,而且请来拆墙的人员是个体民工而不是装修公司,拆墙行为属于个人之间雇佣关系性质的民事行为,所以该起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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