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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某学生公寓家属楼工程桩孔坍塌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27日

    一、事故简介
    2002年4月26日7时55分,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某建筑公司施工的某学生公寓家属楼工程68。桩孔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二、事故发生经过
    某学生公寓家属楼工程位于兰州市安宁区,工程计划建筑面积4460平方米,主体为砖混结构四层,局部六层。该工程建设单位是兰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单位是兰州市安宁区某建筑公司,隶属安宁区乡镇企业管理局,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工程资质为工民建三级。
    2002年3月10日,该建筑公司土建施工负责人安排现场施工员毛××组织人员人工挖孔作业。毛××即找到了劳务负责人马××,由马××组织23名作业人员进行现场井桩孔开挖及井桩砼浇注工作。该工程基础共有井桩75个,截止事故前的4月25日,已完成73个桩孔开挖和砼浇注任务。最后留有67#、68#两个桩孔,暂做为工地排水使用。
    2002年4月25日晚,现场施工员毛××向劳务队长马××交代,要求对68#桩孔(发生事故的桩孔)套管外侧挖空部分进行加固。4月26日7时30分,马××将加固工作安排给3名民工在井口用吊斗将砂土袋吊运给桩孔下作业的李××,进行井壁套管外部挖空部分充填加固。作业至7时55分,桩孔套管外侧突然发生局部坍塌,将李××埋压。在井口作业的3人均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便一同下井施救。这时,井壁再次发生坍塌,3人均被埋压。8时10分,现场施工负责人在组织自行抢救的同时,电话向“110”等有关部门求救。8时15分,安宁公安分局、安宁消防中队干警和“120”急救中心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抢救被埋压人员,安宁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在获悉事故后,全部赶到现场组织指挥事故抢救工作。至9时40分,被埋压的4名民工先后被救出,3人因窒息时间过长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受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
    工程施工单位违法施工。该工程没有地质勘察资料,缺少井桩施工设计,没有施工方案和图纸;施工人员缺少安全防护措施,是导致本起事故的技术原因。
    2.管理方面
    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是导致本起事故的管理原因,也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同时,施工和施救人员未经培训,自我保护意识差,抢险措施不当,造成事故扩大。有关管理部门虽然采取了相关措施,但该工程违法建设施工的行为未能得到有效制止,也是本起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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