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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某学生公寓家属楼工程桩孔坍塌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27日



    四、事故的结论与教训
    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施救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差,抢险措施不当造成的。但事件的根源是工程建设单位违反《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未取得相关建设施工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发包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以说这是一起典型的因违法建设、违法施工、违章指挥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在事件的各个环节上,只要有一个部门或者单位能够严格依法办事,能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因此,该工程的施工单位对此次事故应负直接责任;该工程的建设单位对此次事故应负主要责任;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对此次事故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五、事故的预防对策
    施工企业要在加强法制教育的前提下,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加强项目负责人的管理和素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该市有关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经营管理者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
    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力度,把好建筑市场的准人关和审查关,特别是对建筑施工应加强管理。

    六、专家点评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违法建设、违法施工、违章指挥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在这起事故中,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事故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工程建设单位违反《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未取得相关建设施工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发包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违法施工,施工无设计、无方案和图纸,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在一系列违章违法活动过程中,时间长达一个半月,应当追究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媚行了监督检查的职责。
    工程建设单位违反《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未取得相关建设施工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发包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因此,有效遏制因工伤亡事故,首先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加强建筑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同时还应加大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力度。其次,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违法施工和违章指挥应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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