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事故原因分析
这是一起由于违法指挥,违法操作,违规修理,违章清洗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1.该厂业主无视执法部门的行政决定,强令工人违章作业,擅自启用存在重大隐患已被责令停用的锅炉,是造成这起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
2.当班司炉人员无证上岗,违规操作具有重大安全隐患已被责令停用的锅炉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由于该厂锅炉运行管理很差,致使该锅筒底部多次鼓包,并擅自对其多次进行挖补。从爆炸的1000mm×650mm锅筒底部的焊缝看,所开坡口不当,且未焊透,所补钢板厚度为16mm,焊缝最薄处为6.5mm,最后处为13mm,补板四个角没有形成半径不小于100mm的圆角,这块补钢板里面又挖补2块300mm×200mm的小钢板,且形成两处T形焊缝,降低了锅筒的承压能力。因此,挖补质量低劣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见图2-1-42-3、P47)。
4.广西南宁福莱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没有规定办理报批清洗手续,擅自对该台锅炉进行了化学清洗,误导该厂违法启用该台锅炉,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加强对锅炉修理工作的监管,严禁无资质单位及人员进行锅炉的修理工作。
2.加大对存在事故隐患而擅自使用锅炉的行为的处罚和打击。
3.需要进行挖补的锅炉,应当合理设计,适当加大范围,避免重修挖补,严格控制焊接工艺,保证焊接质量,防止出现T形焊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