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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市浦北县寨玗酒精厂锅炉爆炸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25日

  (一)事故概况

  2002年11月5日6时55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寨玗酒精厂发生蒸汽锅炉爆炸重大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

  2001年9月4日,钦州市锅检所在定期检验时发现该锅炉由于擅自修理,且修理质量低劣,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作出了停止使用的结论,报经钦州市劳动局于9月5日依法对该锅炉进行了查封。

  2002年4月27日,浦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群众举报,该厂擅自启封使用被停止运行的锅炉,立即派员前往该厂检查,发现该厂正在使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被查封的锅炉。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厂立即停炉熄火,并依法予以封存,同时进行了立案处理。

  2002年10月,该厂由于生产旺季,蒸汽不足,业主和其子共同商议擅自启用该台被责令停止使用的锅炉。10月30日开始检修该台锅炉,并请广西南宁福莱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派人对该台锅炉进行了化学清洗(未按规定报批)。11月4日16时15分正式点火升压,5日1时交班给3位司炉工(1人无证,2人操作证过期),至6时55分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2人轻伤。该台锅炉筒底原修补处的一块1000mm×650mm钢板炸开,飞出左前方10m外墙根的沙石堆内。锅筒爆炸后,过路耐火砖及护板全部炸飞,过路本体向上炸飞,冲坏锅炉房钢筋混凝土屋顶及一条大梁,跌下后向前移位约1m,锅炉及锅炉附属设备全部损毁,锅炉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大部断裂,双侧砖墙被强大的冲击破冲毁,直接经济损失42.04万元。

 

  事故设备名称:卧式快装锅炉;设备号:KZG3-10;设计工作压力1.0PMa;许可使用压力:0.8MPa;额定出力:3t/h。

  该设备于1972年由梧州市锅炉厂制造,1983年10月由南宁化工厂移装到浦北县寨玗酒精厂,并投入使用。2002年9月4日钦州市锅检所在定期检验时发现厂家擅自对锅底部挖补,补板上发生鼓包,鼓包处有过热现象,鼓包长260mm、宽240mm,突出高度20mm。补板的材质不明,焊缝的外观质量低劣,并有T形焊缝。厂家还擅自对该锅炉右水冷壁管8条管和左水冷壁管9条管采用贴补方法修理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察部门做出了停炉运行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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