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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定思痛,应该“痛”在哪里?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1月10日

岁尾之际,两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震惊全国,深深刺痛了全国人民的心。11月18日傍晚6时许,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发生重大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仅仅过了12天,天津又燃发了惊天一火。12月1日凌晨4时许,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的城市大厦38层发生重大火灾,共造成10人死亡,5人受伤。这两起重大火灾皆发生在京畿地区,并且都发生在“消防宣传月”期间,死亡人数都高达10人以上。时间如此密集,地点如此邻近,伤亡如此严重,教训实在是惨痛。

事故发生后,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在检讨“12·1”重大火灾事故时说,“12·1”重大火灾事故令人痛心,要把安全这根弦绷得更紧;要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天津紧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也强调,一要痛定思痛,二要痛下决心,三要痛改前疏,以重拳狠手和务实举措,彻底排查整治全市各类安全隐患。这一连三个“痛”字,确实震撼人心 。

好一个“痛定思痛”!近些年来,对于这样的词藻我们已经听说过很多遍了,说轻一点是耳熟能详,说重一点甚至是老生常谈了。出了事故,肇事者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就想起了这个词,但是事故处理之后往往就抛在了脑后。致使安全生产事故“痛”过之后照旧发生,“痛了再痛”的现象时屡见不鲜,甚至形成了恶性循环。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他们的“痛”,没有痛在点子上,没有痛在致命处。

痛定思痛,应该痛在哪里呢?

痛,要深痛!痛定思痛,首先要痛在思想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决践行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提升到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行从心生,动从思启,只有从思想上深挖忽视安全的意识根源,才能挡住导致事故的种种孕险因素。

痛,要“前痛”!痛定思痛,一般都是发生了一个事故之后,为提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而发出的反省和警告。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痛”应该是一种良好的工作态度。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有一个酝酿积累的过程,都会有从量变到质变的关键阶段。我们要像“庖丁解牛”那样,摸索规律,怵然为戒,防微杜渐,坚决把事故隐患扼杀在再次发生之前。如果老是“后痛”,就会陷入事故不断,周而复始的怪圈。

痛,要常痛!痛定思痛,不能是一时的短痛,更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痛。有的人对安全事故的痛,痛不过三天。常常是调查时痛,检讨时痛,处理时痛。三关过后,一切照旧。我们检讨事故原因和消除事故隐患时,要善于举一反三,做到常痛不忘。有关部门领导和企业人士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根除厌战、倦怠、懒惰行为;坚决克服功利思想,绝不能报喜不报忧。

痛,要真痛!痛定思痛,要有真情实感的痛楚。在许多地方,肇事者或相关负责人的痛定思痛往往是痛在口头上,痛在报告中,痛在新闻媒介里。我们要从“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上来痛。正如习总书记指出的那样,“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知耻而后勇,做到真痛,真查、真改、真到位,达到真安全。

只有这样,才真正是“痛定思痛”。以“痛”为新动力,促进安全生产领域深化改革,让安全生产工作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保驾护航过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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