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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历了一次安全事故追忆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1月05日

我是江苏省连云港磷矿化有限责任公司下属采矿生产区的一名爆破工,在这样特种作业岗位工作了20年,自认为经验丰富万无一失。可是去年元月的一次挑炮作业,却差点丢了命。现在想想,责任带是在我自己。由于当时的一时大意和侥幸心理,导致了一场恶性事故,真是生死存亡一瞬间啊!

2003年元月1日上午点45分,我正在-200米中段6011井进行深孔出矿挑炮作业。或许是对自己的经验过于自信了,对驾轻就熟的挑炮作业制度没有丝毫的思想顾虑,只是觉得这是新的第一天上班,要把工作完成得漂亮一点。真不知怎么搞的,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我就点着了导火线(这是在操作规程中严厉禁止的),当手拿挑炮杆把炸药包往上送时,安放了几次又都没有成功。说实在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一名老爆破工应该很熟练地采取应急撤离措施。可那天也不知道怎么搞的,我还是心存侥幸,想尽可能地把炸药包放好。由于延误了时间,当我再一次用挑炮杆往上送时,炸药包响了。

当时我只觉得两眼一黑,头上“嗡”的一声,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当我清醒过来,已经被工友们抬到了地面上,送到了医院里。经过检查,我的双耳耳膜穿孔,两只眼睛的眼角也被冲击波吹起的矿粉击伤,倒是没有其他大碍。真是不幸之中的万幸啊!现在想想,幸亏当时用的药量仅是750克,如果进行大一点的作业,我肯定已经到另一个世界去了。想一想,真是拣回了一条命。

近年来,国家对非煤矿山的安全工作抓得那么紧,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也是慎之又慎。可是对于我这样一位带出了好几拨徒弟的爆破“老手”,到头来还是裁在了麻痹大意这根神经上,太不应该了!希望那些自以为经验丰富的老工友们汲取我的教训,任何时候都要严格按规程办事,万万大意不得。江苏省连云港新磷矿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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