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是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系统和科学地制定合理的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是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关键,它能够直接影响体系运行的效果(环境绩效)和管理战略的贯彻效果。目标指标的制定并不是一件孤立的工作,是一项系统管理项目,必须充分适宜合理地考虑企业的具体的环境状况、整体经营管理情况和所处的社会环境,才可能确定适合企业生产经营和环境管理的目标指标。
在环境管理体系建立时只有做好全面系统的初始环境评审工作,才能充分了解企业本身的活动、产品、服务中对和可能对环境有影响或较重大影响的那些环境因素或重要环境因素及其环境影响的程度,充分了解应遵守的与环境管理(环境因素的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充分了解企业的环境及其管理现状,充分了解企业当前的经济和技术能力(解决环境问题的保证),充分了解目前可以挖掘的潜力,为确定今后环境管理的工作的内容和方向打下坚实的基础,也为科学制定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也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管理评审,分析和总结过去的工作及问题,确定以后的工作内容,制定新的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
1.确定环境管理责任部门和人员
初始环境评审的实施需要确定一个组织部门或责任部门(也可以成立一个工作组),确定环境管理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使其在环境管理体系建立过程中始终起到组织和协调作用,使环境管理的实施更加有效和高效。这个责任部门或工作组中应该具备富有本企业管理经验和管理阅历的人员,具备富有指挥、组织和协调的管理人员,具备富有实干精神的工作人员。能够负起这个职责的部门最合适应该是企业的企管部、企管办、企划办(某些企业的这些部门往往不具备这些职责和功能),其应该负起整体管理因素(如质量因素、成本因素、环境因素和分析因素等)的管理的策划和协调,辅以其他部门(如企业内部环保部门)的配合和全员部门的参与。有的企业由其内部的环保部门从头到尾负责环境管理的实施和操作,往往达不到全面推广的效果,这是因为环境管理属于一种企业管理,与环境保护是有一定区别的(包含了环境保护但内容更广泛),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单纯依靠企业内部的环保部门往往是不够的,必须要有其他部门的全员参与。
通过初始环境评审可以为以后岗位环境因素管理的内容的确定、进一步为环境管理职责的确定提供依据和奠定基础。
2.全面确定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确定企业与环境因素管理相关的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不但要确定那些技术性的和污染物排放型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还要确定那些适用的管理性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和确定要尽量基于原来企业的收集渠道,尽可能发挥各部门现有的信息交流渠道,发动各部门积极参与,才能尽可能全面充分地收集到与环境因素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章制度、相关方的其他要求。
通过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渠道,其中与企业各岗位环境因素管理适宜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其相关内容,可以为岗位环境管理职责的确定、环境因素的评价和环境因素管理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