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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新建项目部应如何建立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29日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实施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最核心的部门是项目部,而项目部是一个临时组建部门,有的企业一个可能成立几十个甚至上百个项目部,因此在项目部成立之初,成功建立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至关重要。笔者根据几年来的审核经验,结合建筑行业项目部的特点,就新建项目部如何建立实施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谈几点粗浅的看法,望能对建筑企业有所帮助。

  1.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一个已经运行并通过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建筑企业,必定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那么,在新项目部成立时,就应将公司的管理制度纳入项目部的管理范围,并遵照执行。若公司建立的管理制度与新成立的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相适宜,具备可操作性,项目部可直接应用公司的相关制度;否则,由公司主管科室与项目部共同研究,依据公司的相关制度,结合项目部活动、产品及服务的特点,建立或完善相关制度。项目部实施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一般应建立和完善如下制度:

  (1)废水、粉尘、噪音、固体废弃物、能源资源、油品化学品、相关方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应将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要求同理纳入。

  (2)专项制度,如锅炉房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配电室管理制度、空压机房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等,应针对相应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的控制要求来制定。

  (3)各种设备及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可根据相关的法规来制定。

  (4)食品安全管理、设备维修保养、车辆安全管理、安全标识牌管理、安全用电、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劳动保障管理、危险化学品的MSDS(物质安全参数表)等相关制度。

  (5)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文件。

  (6)各种应急预案。

  注:项目部新建立或完善的管理制度,应纳入公司管理制度范畴,以指导以后成立的项目部建立实施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进行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及评价

  新项目部成立时,由公司主管科室和项目部一起,根据项目部的活动、产品和服务对公司原有的环境因素清单进行确认,找出公司清单中目前项目部存在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对于项目部新增加的活动、产品和服务,应补充识别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形成项目部的环境因素清单和危险源清单。按照公司规定的评价方法,由公司主管科室和项目部一起,对项目部所有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评价,评价出项目部自身的重大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评价,评价出项目部自身的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不可容评风险),并对其加以控制和管理。下面,简单介绍环境因素识别和危险源辨识应考虑的几个方面。

  2.1环境因素识别

  (1)全面:应考虑组织所有的产品、活动、服务及使用的产品和服务,如项目部自身活动中的环境因素、项目部所在地原有环境中的环境因素、各种原辅材料及产品中的环境因素、分承包方或供方在提供的服务活动中环境因素等。识别时,还应考虑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九个方面(向大气的排放、向水体的排放、向土地的排放、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能源的使用、能量(如热、辐射、振动等)排放、废物和副产品、物理属性(如大小、形状、颜色、外观等)以及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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