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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新建项目部应如何建立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29日

  (2)具体:环境因素的描述应具体,如食堂含油废水的排放,锅炉废气SO2的排放,烟尘的排放,油漆气体中苯系物的排放等。

  2.2危险源辨识

  根据GB/T13816—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具体、详细、科学合理,危险源的辨识和分析可按此方法进行。

  (1)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设备设施缺陷、防护缺陷、电危害、噪声危害、振动危害、电磁辐射、运动物危害、明火、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粉尘与气溶胶、作业环境不良、信号缺陷、标志缺陷、其他);

  (2)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易燃易爆性物质、自燃性物质、有毒物质、腐蚀性物质、其他);

  (3)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致害动物、致害植物、其他);

  (4)心理、生理性危险因素(负荷超限、健康状况异常、从事禁忌作业、心理异常、辨识功能缺陷、其他);

  (5)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指挥失误、操作失误、监护失误、其他错误、其他);

  (6)其他危险危害因素。

  参照GB6441—19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将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分为16类: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伤、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火药爆炸、化学性爆炸、物理性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等。

  危险源的辨识应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由本组织还是由外界所提供)。

  在描述危险源时,应描述可能导致的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如:木工房电线老化、食堂明火上拉设电线、宿舍私接电炉子及电饭锅、司机酒后驾车、车辆刹车失灵、搅拌机的电线挂在塔吊的铁架上、楼梯边无防护栏、预留洞口无防护等等。在危险源清单中,也应将可能导致的事故一并描述。

  注:项目部新增加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应纳入公司的总清单,评价出的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不可容许风险)也应进入公司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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