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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特大型化工装置安装工程HSE管理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18日


    7)在绑扎大型基础的钢筋与穿插组装钢制构件时,应由专人指挥。
    8)钢筋接头采用电渣压力焊时,放置焊接设备的平台应稳固。组对卡固钢筋时,操作人员应站稳,防止钢筋倾倒或滑落。
    9)用挤压套筒进行钢筋连接时,钢筋要扶正,卡具要拿稳,防止脱落和挤手。
    10)预应力钢筋冷拉时,拉伸机前应设防护挡板,待两端的作业人员离开后,方可开车拉伸。
    11)预应力钢筋拧紧螺母或测量钢筋拉长值时,在钢筋停止拉伸后进行。
    12)张拉钢筋所用的夹具,应经常检查。出现滑动应立即停车,放松钢筋后方可进行检修。
    13)电热法张拉钢筋时,电气设施必须由电工安装,导线应绝缘良好。张拉时,电压不得超过规定值,并防止与人体接触。
    14)电热法张拉钢筋至规定的伸长值时,应及时固定。钢筋在冷却过程中,附近严禁有人。
    9、混凝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混凝土搅拌
    1)搅拌机的传动系统应有防护装置,电气系统应绝缘良好,电闸箱应上锁。
    2)上料前应先检查料斗及转筒内有无异物。
    3)搅拌机转动时,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体伸入转筒内进行清理,中途停电或发生故障需要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4)搅拌机转筒进料斗未停稳前不得向斗内装料。
    5)清洗转筒时必须切断电源,且不得进行筒内作业。清理时应有人监护,并防止冲洗水进入电源开关箱内造成电源短路。
    6)搅拌站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砂石堆严禁依靠墙堆放,挡土墙应牢固可靠,墙根附近严禁人员停留;
    ②送料斗上应设防护篦子;
    ③送料斗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或通行;
    ④清理搅拌机下方的砂石时,应将送料斗提升稳固后;
    ⑤严禁作业人员翻越皮带运输机或从下方通行;
    ⑥加料斗的钢丝绳应经常检查,保养更换。
    2 混凝土运输
    1)用手推车倒料时,车轮应顶在挡木上,不得用力过猛或撒把翻倒。
    2)使用井架垂直运输时,手推车把手不得伸出吊篮外,车轮前后应有挡块,并将吊蓝门关好,稳起稳落。
    3)使用吊罐时,井架上的卸料人员不得进行吊罐内清理残物。吊罐悬空时下方不得有人。
    4)使用机动车运送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吊罐内混凝土不应盛装过满;
    ②吊罐转向应缓慢,严禁急刹车;
    ③应有人指挥,下方严禁有人;
    ④如吊罐必须降落在作业平台上,平台应能承受吊罐的全部重量;
    ⑤丝绳、吊钩、吊环必须符合起重吊装的有关规定。
    5)混凝土泵车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停放泵车的地面应平整、坚实,车身应保护水平,前部支撑叉脚下的木垫厚度不应小于60mm;
    ②泵车支撑叉脚未固定前,严禁使用悬臂杆,当风速大于10.8m/s时,必须停止使用;
    ③砼输送管在使用前应固定牢固,输送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管道接口处。
    ④冻结的管道宜用热水或蒸汽融通,严禁用火烘烤;
    ⑤疏通管道不得用泵强行打通,应将泵反转卸压后,切断电源方可清理。用顶吹泡沫塑料法消除残渣时,吹出口对面不得有人;
    ⑥除上述规定外,尚应执行制造厂的有关规定。
    6)混凝土喷枪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管道接头、阀门等应连接坚固,压缩空气的压力不得大于0.35MPa;
    ②输料管堵塞时,可用木棍敲打堵塞部位的外壁或停车卸压后,拆开分段用压缩空气吹通;
    ③作业时,喷嘴前端周围半径5m范围内严禁有人。作业间歇时,喷嘴不得转向作业人员放置,操作者应穿戴好防护用具;
    ④作业间歇超过一小时或本班作业结束时,应将枪内、输送管内的料全部喷出。
    3 浇注与捣固
    1)浇注单独的梁、柱或平台时,作业人员应站在脚手架的脚手板上,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溜槽或串筒(溜子)节必须连接牢固。作业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得站在溜槽上进行作业。
    2)浇注拱形结构,应从两边拱脚同时进行对称作业。浇灌梁、雨篷、阳台、屋檐、天沟等临边结构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震捣器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经常检查震捣器的接地情况;
    ②使用时应检查导线有无破损或漏电;
    ③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靴鞋、手套和眼镜;
    ④作业间歇或迁移捣固地点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⑤平板震捣器的电源开关,应靠近操作人员设备或安装在扶手上。
    10、装饰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室内装饰
    1)室内装饰用的马凳、支架应稳固可靠,承载能力满足施工要求。脚手板的跨度不宜超过2m,探头不得超过100mm。
    2)机械抹灰时,施工人员要穿戴好防护用具和眼镜,送浆管应摆顺放置,无泄漏,送浆管一旦发生故障,应停车泄压后处理。
    3)使用水磨石机磨地面时,电源线绝缘必须良好,并悬挂在高处,严禁放在地面。
    4)下池挖灰膏,应使用防滑跳板,且不得站在浮板上挖取。
    5)安装石膏吊顶、花饰、线条、灯具及龙骨架时,应考虑龙骨架的承载能力,不得在小龙骨架上行走。安装吊顶、花饰、线条、灯具应插平拿稳,固定牢固后才能将手松开。
    6)风动射钉枪装钉或检修时,应关闭气源。
    7)切割大理石、花岗岩、地板砖等贴面材料时应认真执行各种切割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8)墙壁粉刷、喷涂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具,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室内。
    2 外墙装饰
    1)外墙装饰需要登高作业时,必须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
    2)高处装饰所用的瓷板、釉面砖玻璃等必须放在专用的箱内,不得直接平放或立放在脚手板上,且不得超过脚手板的承载能力。施工时下方不得有车辆及行人通过。
    3)切割玻璃应在指定地点进行,余料及碎片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及时清理。搬运玻璃应戴好帆布手套,当风速大于5.5m/s时,不得顶风搬运大块玻璃。
    4)安装门窗玻璃时,玻璃固定后才能将手松开,严禁口含铁钉。
    5)贴面用大理石板、瓷板等堆放整齐,边用边取,铺贴时应稳拿稳放,防止坠落。
    6)玻璃幕墙粘贴或镶嵌时,不得上下同时作业。高处作业应搭好脚手架或挂设吊蓝,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安装玻璃应稳拿稳放,镶贴牢固后方能松开。
    7)如用吸盘运送玻璃时,玻璃应擦拭干净,吸盘不得有漏气现象。风速大于5.5m/s及雨天时不得进行玻璃幕墙作业。
    11、沥青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患有皮肤病、结核病、结膜炎及对沥青过敏的人员,不得从事沥青作业。
    2)沥青不得靠近热源、明火的地方存放。装运过沥青制品的仓库及车辆应及时打扫干净。
    3)沥青锅应设置在室外运输方便的地点,与建筑物的距离应大于30m,上方不得有架空电线。
    4)熬制沥青应采用封闭式的专用沥青锅。
    5)沥青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口罩、手套、鞋盖等防护用品。
    6)熬制沥青时,应缓慢加热到控制温度防止急剧升温。加入锅内的沥青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
    7)作业人员应注意防火。裤腿着火,应立即坐地用砂土压灭,严禁带火奔跑、滚灭或俯身用手扑打。
    8)作业间歇,应有专人看火。停止作业,应彻底将炉火熄灭。
    9)盛装热沥青的勺、壶、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制,盛装热沥青量不得超过其容量的2/3。抬挑运送热沥青,道路应平坦,绳索、扁担扩挂钩牢固,防止热沥青淌出伤人。
    10)沥青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侧,作业时应轻取轻倒。
    11)屋面铺贴卷材作业时,四周应设高度为1.2m的护身栏杆。临近屋面四周边沿应侧向操作,盛有热沥青的壶、桶不得放在斜坡、屋
    脊等不平稳的地方,也不能直接放在已铺设沥青玛  脂的表面上。
    12)冷底子油的调制应分批进行,每批不得超过容器容量的2/3。调制时热沥青温度不得高于110℃,溶剂应慢慢加入热沥青中,边加热边搅拌,如出现大量蓝烟,应停止加入。
    13)涂刷冷底子地点周围的30m半径范围内,作业时及作业完毕后24h以内不得动用明火。
    14)在地下室内进行沥青作业,应加强通风,禁止动火。
    15)做墙身防水层时,推铺油毡的人员应将袖口套入长筒手套内。作业人员应站在距离墙身300mm以外。浇洒沥青应均匀,每次浇洒高度不宜大于1.2m。
    16)用滑轮组吊运热沥青时,应挂牢、平稳起吊,拉绳人员应戴安全帽,避开沥青桶的垂直下方,缓慢拉绳,接料人员应戴长筒手套小心配合。
    17)铺贴油毡时,推毡与浇沥青的作业间距不得小于200mm,风大时应停止作业。
    18)人工进行钢管沥青防腐作业时,管子端应放在转动自如的托轮上,管子的转动应与沥青浇洒、玻璃布的缠绕速度相一致。
    19)用沥青防腐机进行钢管防腐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0)沥青作业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12.现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只允许用于施工的运输工具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不用于施工的交通工具只能停在由指定的地点。
    2)施工现场、交通道路、厂门、弯道以及单行道交叉道等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并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禁止车辆停放标记。
    3)对破路施工和跨越道路拉设绳、电缆,应报批准,并设有明显的标记,夜间还应设红灯。
    4)严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如确应施工需要临时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时,必须报XXXXXXCECCO批准后方可占用。
    5)道路两旁堆放的设备材料要距离道路2m以上,跨越道路拉设缆风绳或架设临时电缆时高度不得低于5m。
    6)施工用的履带吊车(拖拉机)等,未采取护路措施严禁在施工现场的道路上行驶。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任何动物(如马等)代替施工设备。
    7)施工用机动车辆和特种车辆(吊车、叉车、翻斗车等)的车况必须良好,符合XXXXXXCECCO有关规定。
    8)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氧气、乙炔气)的机动车辆,需持有关部门签发的危险物品专用运输证。
    9)施工现场内各种机动车辆限速行驶:机动车辆进出装置大门及转弯处不超过5km/h,直线行驶不得超过15km/h。
    10)进出装置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安装阻火器,装危险品的车辆还须挂“危险品”标志牌。行车过程中,保持安全车速和保车距。
    11)机动车辆载货规定:不准超过驾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散装及粉状中易滴漏的物品,必须盖封严密;货车不准人、货混装。
    13.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材料和油料要集中管理,放在指定场所或容器,减少散失或漏失,对被污染的土壤应及时妥善处理。
    2)化学处理剂应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处理剂除必须设明显标志外,还要建立收/发登记制度。
    3)不用的废机油和清洗用废油,应集中回收储存,严禁就地倾倒。
    4)施工作业场所应保持无废料和杂物,所有废料、杂物和垃圾应放置在合适的容器中,统一在指定地点堆放处理。
    5)所有暂时不用的设备、材料应当存放起来并保持整洁。
    6)保持挖掘路基、运输道路、厂区、垃圾处理区、取土区和其他工作区域的无尘。
    7)施工中要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噪声,使用适当的方法来降低噪声污染。施工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分贝,特殊设备最高不得超过110分贝。
    8)施工作业场所的噪声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特殊的隔音措施,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员工尽量减少接触噪声时间。
    9)提供相应设施以阻止对鱼类和野生生物可能污染的物体或成分进入江河、湖泊或其他水域。
    10)在排放烟、尘或其他大气污染物时,遵守当地政府部门的法律和法规。
    14.暂设区卫生要求
    1) 暂设区卫生要求
    --暂设区内外整洁、美观、卫生,规划合理;
    --设置垃圾箱(桶),专人清扫垃圾、洒水、除尘;
    --做好消毒及灭杀老鼠、蚊蝇工作;
    --施工人员的办公室、休息室内应整洁卫生,地面无污物、污水,不乱堆工具、材料;
    --室内通风、采光良好,湿度、温度适宜,有存衣、存物设施。
    2)厕所卫生要求
    --内外整洁、通风,地面无粪便、垃圾;
    --经常进行石灰或消杀药喷、撒消毒;
    --专人定期清理粪便,清扫卫生;
    15.拒绝作业
    --当作业过程中出现未考虑到的险情或虽考虑到但制定的防范措施不得力,或者错误的指令等,从而危及施工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时,作业人员有权向各级施工负责人提出拒绝作业要求,并及时向现场HSE监督员报告。
    --HSE监督员得到报告后应立即查看险情,有权要求施工负责人暂停施工作业,采取措施控制险情。
      --根据险情,由技术人员制定整改方案,相关单位组织落实,HSE监督员检查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16. 奖罚规定
    执行中石化第十建设公司HSE管理体系文件中的《HSE奖罚管理规定》QG/SJ25.03.21-2002,若XXXXXXSECCO有明确要求的执行XXXXXXSECCO的规定。
    7、紧急事件/事故处理报告程序和管理规定
    1.苯乙烯项目包土建施工范围内的应急管理措施,由项目部安全部负责组织编制;
    --苯乙烯项目包土建施工范围内紧急事件/事故处理的应急管理措施,由项目部安全部协助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苯乙烯项目包范围内的紧急事件/事故处理应急管理措施的实施,由项目安全部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2、应急管理原则
    2.1对苯乙烯项目包土建范围内施工过程中的HSE事项,实施风险预测分析,并针对预测异常事项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影响程度,编制紧急事件/事故处理应急管理措施,实施应急处置管理。
    2.2项目部对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HSE事项的危害、影响的预测分析和应急管理措施的编制,依据项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施工前或施工的适当阶段组织进行。
    3应急管理
    3.1 HSE应急事项的确定依据
    --HSE 因素(危险源)识别、评价(风险评价)和影响(危害)控制的结果;
    --HSE 管理法律、法规、XXXXXXSECCO的其他HSE要求;
    --以往的HSE管理事故、事件或紧急情况等经验;
    --同类企业以往的HSE管理事故、事件或紧急情况等经验。
    3.2项目部HSE应急的管理范围
    --洪水、飓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大型吊装物或吊装设备的倾倒损坏和影响;
    --施工建筑物(构筑物)的倒塌和影响;
    --脚手架跨塌和吊篮与高处作业的人员、物品的坠落及其危害;
    --装备设施的操作事故与人身伤害;
    --固体废弃物的环境污染危害和影响;
    --噪音的环境危害和影响;
    --高温环境的危害和影响;
    --因临时性施工暂设及生活暂设设置或使用管理不当,导致的设施垮塌、火灾等危害和影响;
    --食品变质与集体中毒等危异常事件的危害和影响。
    3.3紧急事件/事故处理应急原则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按以下顺序采取应急措施:
    --避免死亡;
    --保护人员不受伤害;
    --避免或降低环境污染;
    --保护装置、设备、设施;
    --降低其它财产损失。
    3.4紧急事件/事故处理应急管理机构
    3.4.1紧急事件/事故处理应急管理机构的设置
    --项目部在质安部设立HSE紧急事件/事故处理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部HSE异常应急事项的日常管理工作;
    --当发生重大HSE紧急事件/事故处理应急事项,且救援、处置难度较大时,应由项目部领导班子组织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组织HSE应急事项的救援、处置工作。
    3.4.2紧急事件/事故处理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责
    --负责苯乙烯项目包土建施工HSE紧急事件/事故处理应急管理信息的采集、分析和HSE应急对象的确定及HSE应急处置的组织等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苯乙烯项目包土建施工HSE紧急事件/事故处理应急管理工作实施协调和指导;
    --负责HSE应急事项发生后的报告和与HSE异常应急管理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负责苯乙烯项目包HSE应急管理情况的内部通报和HSE异常应急处置结果的上报工作。
    3.5紧急事件/事故处理管理措施
    3.5.1应急事项的确定
    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HSE应急事项,由项目部安全部依据HSE应急管理的范围和内容并结合项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分析、评价及确定。
    3.5.2应急管理措施的制定
    --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HSE应急管理措施,由项目部安全部按实际施工需要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经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6应急处置
    3.6.1应急事项的报告
    --当HSE应急事项发生时,应急事项的发现人应立即向异常应急事项发生现场的最高职务负责人报告,由应急事项发生现场的最高职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向苯乙烯项目包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HSE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异常应急事项报告后,应立即向项目部有关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并负责异常应急处置的对外联络工作。
    3.6.2应急事项的现场处置
    --HSE应急事项发生后,应急事项发生现场最高职务负责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应急事项的扩大,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应急事项发生现场进行保护;
    --应急事项发生后,如需对人员和物资进行疏散时,应立即按照应急管理措施中规定的疏散程序进行疏散,并由专人对在异常应急事项发生现场的人员按单位进行核对;
    --人员撤离异常应急事项发生现场并对异常应急事项进行控制后,由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应急管理措施,对应急事项组织善后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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