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拖轮驾驶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8月10日

1.当接到工程部或车间的指令后,由船长或大副通知各船员各就各位作好开船前准备。

2.主机备车、各设备处于待用状态。

3.船长平时必须掌握了解本船设备的完好情况,确保船舶的适航。

4.在不安全的情况下,船长有权停止作业任务,决定船舶的动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

5.开启助航仪器及通讯设备,如:①开启对讲机;②开启高频电话;③开启测深仪(注意:先打开总电源,再打开测深仪电源,最后慢慢调整,〈关闭程序相反〉);④夜航时打开航行灯,拖带作业时打开拖带灯;⑤调试缆机、扩音器、电话等设备;⑥开启雷达。

6. 开启:航行操作系统:①打开操作总电源;②按下主操纵电源按钮;③观察各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④将主操纵手柄旋转360°观察螺旋桨位置主灯是否与主操纵手柄旋转方向一致,停止位置是否与主操纵手柄位置一致;⑤与机舱校对车钟,当车钟指向航行位置时,将离合器开关停放在“合”的位置。此时船舶可以随时启航。

7.记录航行日志:①在船人员;②出航日期与出航任务;③备车时间;④天气情况;⑤作业动态等。

8. 启航 (l)启航前甲板部人员应检查船岸间、船与船之间是否有连接物(如电缆、跳板等)。(2)通知水手解缆。慢速离开码头、他船或墩。解缆后水手应在主甲板或驾驶台协助了望、巡查。

9.航行

(l)航行时听从船长指挥,注意了望,随时监视一切助航仪器显示情况,驾驶台要保持肃静。

(2)航行开始十分钟内,主机应缓慢加速或缓慢减速。

(3)船长和当班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内河避碰规则》和当地港航部门的规定,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4)重要情况及主要航向记录于航行日志。

10.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要考虑本船自身的安全,在此前提下,听从被作业船舶的引水员或船长的指挥,及时完成所需的动作。主要环节要记录在航行日志上。

11.靠回码头和完车

(1)船舶靠回码头、他船或墩,应先观察码头、他船或墩的情况,确认安全可靠的情况下靠拢。

(2)靠拢时应慢速操作,缓慢靠拢。

(3)靠拢后水手立即系妥带缆,搭好过船桥板。

(4)主操纵手柄打在“离”的位置。

(5)离合器开关打在“离”的位置。

(6)关闭助航仪器(与开启时顺序相反)。

(7)通知机舱完车。

(8)记录航行日志。

13.远程航行

(l)召开航前会议。

(2)制定航行计划、航线。

(3)准备充足的燃料、润料、物料、备配件及安全设施设备。

(4)检查所有助航仪器及通信设备,检查本船主机、付机、舵机、锚机等设备的完好状况,确保本船处于安全适航状况。。

(5)备足伙食等日常用品。

13.其他

(1)遇险。当船舶遇险时各船员要立即各就各位,一切听从船长指挥,组织自救任何人不得擅自行动。采用所有通信设备,尽一切办法与岸上或附近船舶联系以便及时获得外援。

(2)救助。当本船获知或接到通知、指令有遇险船舶或人员时,应在船长的统一指挥下组织进行救助。

(3)演习。船舶应定期进行消防、救生、堵漏演习,认真记录演习情况并将演习内容、时间等记录于航行日志。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