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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货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7月21日

一、对所押运的危险货物负安全责任。

二、熟练掌握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了解运输危险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具备防火、防爆、防中毒知识以及预防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知识,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办法。

三、在运输过程中,监督驾驶人员对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及危险货物运输法律规范的执行情况,制止驾驶员违反作业规程的行为。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和严格落实车辆安全运行例检制度。

四、监督装卸人员对《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制止装卸人员违法作业规程的行为。

五、妥善保管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并保证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完好无损。

六、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车组长提出安全生产建议和意见。

七、出车前:

1、会同驾驶人员领取并掌握当班作业单据,并听取管理人员的安全告知。

2、协助驾驶人员做好车辆例行保养。

3、领取安全防护用品;检查随车必备的消防用具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车辆标志的安装悬挂是否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

5、检查车辆、容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必要清洗消毒处理,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可靠关闭。

八、装载时:

1、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名称、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2、检视装载作用区的安全情况。

3、检查车厢、栏板的固定、链接、锁扣装置是否完好,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完好。

4、监督作业人员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用规程》的规定装载货物。

5、检查装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适合道路运输的要求,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包装标志是否齐全、清晰,不符合包装的拒绝装载。

6、检查装载堆码是否符合所装危险货物的通风、间隙、隔离等特殊要求,捆扎、固定是否牢靠。

7、做好货物的点收点交及单据交接工作。

8、监督所装载危险货物质量必须在车辆核定载质量范围内,严禁超限超载。

九、 运输途中监督、检查:

1、监督驾驶员的驾驶状态是否正常,是否按照规定的行车速度、路线和《驾驶人员安全行驶操作规程》行驶。

2、提醒驾驶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或规定里程停车休息,协助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技术安全状况,并检查所载危险货物的状况是否正常、罐车有无泄漏。

3、监督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规定,车辆停靠应符合有关规定。

4、遇险时立即拔打110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上的紧急救助电话;对事故情况和危险货物名称、特性等进行详细描述,并针对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的接近。

十、卸载时的监督、检查:

1、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单位、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2、检视卸载作业区安全,监督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具。

3、监督装卸作业人员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卸货作业。

4、检查卸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堆跺码放是否符合危险货物特性的要求。

5、做好货物的点交点收及单据交接工作。

6、检查车厢内是否有危险货物泄漏、残留,做好车辆清洁工作。

十一、回场后:

1、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保养。

2、协同驾驶员交清当班作业单据。

3、归还装卸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

4、向管理人员报告运输作业过程中的有关安全、质量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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