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安监总局:对造成死亡事故的实行“一案双查”

作者:沙璐  来源:新京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05日

12月4日下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重点分析近期3起煤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要求对于不顾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法律法规严肃性,造成死亡事故的,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严肃追究企业的责任,又要依法倒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责任。

  在近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接连发生重庆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特别重大事故、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黑龙江七台河市景有煤矿“11·29”重大事故、内蒙古赤峰市宝马煤矿“12·03”特别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会议分析认为,3起煤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均为瓦斯爆炸事故,均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均属关闭退出和落后产能的煤矿,均为被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查处的煤矿。这反映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也反映了安全监管不力,工作不扎实、不落实等问题。


  对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要求,对各类证照不全的煤矿要立即停产;对于年产9万吨以下、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及时提请地方政府列入关闭退出规划。对长期停产停工煤矿,要协调电力部门停止矿井供电,公安部门停止供应火工品;复产复工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由县级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对列入去产能关闭退出规划的矿井,要及时公告,采取有力措施令其立即停止生产,严禁设立“过渡期”或“回撤期”,防止出现“最后的疯狂”。

  年末岁尾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期,杨焕宁强调,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于不顾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法律法规严肃性,为追求GDP、追求财政收入、照顾赶工期等而放弃监管职责,该依法处罚的不处罚或减轻处罚、延长整改时限,造成死亡事故的,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严肃追究企业的责任,又要依法倒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责任。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