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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启动职业安全培训 签合同写明职业病危害

作者:舒薇  来源:长沙晚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9月14日

  日前,长沙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职业危险岗位安全培训,来自全市涉及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100余人参加了首批培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卫生局联合对全市用人单位开展了此次高危岗位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职业安全意识与事故预防、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与监督、职业病防治和现场急救及工伤保险知识等。

  “近年来,发生职业病的主要原因是劳动者对本工作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全然不知,不懂得如何去保护自己。”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市民往往认为职业病主要与化工、开采等行业有关。有关专家表示,普通群众也应有职业病防治意识,懂得自我保护和维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在职业病防治过程中,用人单位要履行健康保障、保险等义务,劳动者享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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