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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安全专项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1月03日
2.4.5、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对劳务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扬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
2.4.6、检查督促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使用新设备,必须制订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安全技术教育,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操作,对调换新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操作教育,并做好安全培训记录,保管好相关资料。
2.4.7、督促安全环保部门严格把住安全技术交底关,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不论工程大小,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书面和会议)。
2.4.8、督促设备部门严格把住施工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装置关,所用设备、设施的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4.9、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时,负责督促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并亲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制订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按照规定时限书面上报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处理结案材料。
2.5、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2.5、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颁发的各种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定、决议和制度。
2.5.2、组织制定、修订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在企业的规范运行,定期收集发布与项目施工生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
2.5.3、参加审查、讨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新技术成果鉴定会议,从职业安全健康方面提出审查和鉴定意见。
2.5.4、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落实情况,做到逐步改善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
2.5.5、组织对安全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负责业务指导,提高安全员的业务素质。并对安全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测试人员及试卷、安全工作总(小)结资料予以归档管理。
2.5.6、主持对新分配来大中专毕业生和新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
2.5.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供安全生产宣传资料。会同人劳、组织部门抓好各级领导和职工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
2.5.8、深入施工现场,认真检查在创建文明工地建设中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各类警示标识、标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现场用电管理,特殊工种(特种设备)管理的落实情况予以检查、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制止违章作业,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对危害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立即停止生产,要求现场负责人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发生,并立即报告领导。检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网、脚手架、各种坑口防护装置、标志、信号等安全设施的质量问题。
2.5.9、会同有关部门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良好、有效,督促有关部门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负责对实施科研和新技术成果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负责召开会议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2.5.10、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督促事故单位严格执行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并负责事故的上报。
2.5.11、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优胜单位和个人。
2.6、民爆物品管理职责
2.6.1单位分管负责人职责
2.6.1、必须熟知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懂得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常识,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落实。
2.6.2、负责组织制定使用购买运输爆破物品计划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6.3、负责组织爆炸物品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检查。
2.6.4、负责对管理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过好“安全日”活动。
2.6.5、对爆破物品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对发生的丢失、被盗、爆炸事故,要积极组织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6.6、经常了解接触爆炸物品人员的工作情况,对不适合做此项工作的人员,要及时按规定调换。
2.7、安全员职责
2.7.1、熟悉爆破器材名称、构造、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并懂得不同种类的爆炸物品的特殊要求、安全规定和处理方法。
2.7.2、负责对防雷、用电、用水、消防的安全检查。
2.7.3、根据设计施工图和实际情况负责计划制定爆破现场危险区,参加制定安全措施,检查警戒情况。
2.7.4、对爆破现场每次、每炮装药量、起爆数量、瞎炮数量进行现场记录,当天作业单记录,登记造册,载入爆破现场档案。
2.7.5、负责对爆破物品仓库(储存室)、临时存放点的进、出、领、退手续的检查和防火、防爆、防盗的安全检查。对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导线、欧姆表、起爆器、电源等进行安全检查。
2.7.6、在起爆前后,负责爆破区的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报告现场指挥长,由工区负责人发出起爆和解除警戒指令。
2.7.7、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纠正,对有重大隐患者,有权立即停止生产和爆破面作业。
2.7.8、组织对事故调查并作出书面报告。
2.8、爆破员职责
2.8.1、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8.2、熟记爆破器材的名称、性能、特点,并能熟练的操作使用。
2.8.3、凭工区负责人的批条所领取的当日爆破器材,必须立即装填完毕,不准中途停搁,不准他人代管。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在装药完毕,凭工区负责人和安全员在退料单签字将剩余的爆炸物品退回保管员。
2.8.4、严格地按照爆破物品的安全技术操作规定作业,按图纸实施爆破施工。
2.8.5、一切行动听指挥,没有爆破工区负责人指令和信号,不准私自装药、私自起爆。
2.8.6、装炮工精力集中、细心、认真、负责地检查和装置爆破器材,制作炮头和装药时不准吸烟、用火、碰击、摩擦,不准将火柴、打火器具带入装药地点。
2.8.7、起爆时,认真听、看、记清自己听装炮眼的爆炸情况,作好记录,炸多少、没炸多少,便于查找原因,准确安全处理。
2.8.8、及时标志和处理瞎炮、残炮。
2.8.9、爆破后要将消耗和剩余的爆破物品认真进行核对,做好当日爆破情况记录,及时向工区负责人汇报,并作好次日使用爆破物品的计划。
2.8.10、严格领用清退制度,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当日如数退库,不得私藏、转让、转借、赠送、倒卖给他人和挪作它用。
2.9、押运员的职责
2.9.1、严格遵守《民爆条例》,将所运输的爆炸物品安全无误的运到目的地。
2.9.2、运输过程中提高警惕,保卫好爆炸物品,严防丢失和盗窃。
2.9.3、装卸时,必须做好安全警戒工作,防止被盗和爆炸事故发生。
2.9.4、督促司机安全行车,防止事故发生。
2.9.5、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普及,懂得爆炸物品的性能、特点及安全运输的有关规定。
2.10、保管员职责
2.10.1、严格执行《民爆条例》规定,必须熟悉爆炸物品的名称、性能、安全存放、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必须专品专库储存,不准将性能相抵触的爆炸物品混存,不准和其他物资混存。
2.10.2、思想进步,政治可靠,爱岗敬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抽烟,坚持夜间巡逻。
2.10.3、严格出入库手续,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做到日清日结,账物相符,凭合法有效的凭证,方可发放爆破器材。出入库时,认真清点发货单位、品种、数量是否相符,不得私自发放,不得涂改、缺漏,不准转借、倒卖爆破器材。
2.10.4、认真执行雷管编号和雷管保险柜保管制度。
2.10.5、领退料要登记清楚,有关人员签名、盖章,不准缺漏。严格遵守登记、记账、检查制度,做到每领退一次要登记,每天结账一次,每日对仓库安全检查一次。
2.10.6、时刻注意来往人员和可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发现有危及仓库安全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协同有关人员消除危害及隐患。
2.10.7、做到二十四小时不旷岗,脱岗,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和公安机关,并督促其及时整改。
2.10.8、负责落实安全防范设施,增强防范意识,防盗,防抢,防火,防爆炸,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11、巡守员职责
2.11.1、一切行动听指挥,召之即来。
2.11.2、当班时间不准睡觉和擅离职守。
2.11.3、时刻注意来往人员和可疑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
2.11.4、发现危及仓库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防止事态扩大。
5、做好当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2.11.6、负责落实安全防范设施,增强防范意识,防盗,防抢,防火,防爆炸,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12、汽车驾驶员职责
2.12.1、负责车辆的安全行驶。
2.12.2、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的完好性,不准驾驶病车运输爆炸物品。
2.12.3、严格遵守《民爆条例》规定,装载有爆炸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市、镇、交通要道、桥梁、隧道、重要建筑设施、输变电线路附近。
2.12.4、不能将爆炸物品与其他物品和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同车运输,不能客货混装。
2.12.5、通过其它城镇前,应经过当地公安机关批准方准进入市、镇区域,出入市镇区域时,必须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13、领(退)料员职责
2.13.1、应知爆破器材的名称、性能、特点、形状和安全规定。
2.13.2、领退料履行登记、签名或盖章。
2.13.3、凭专职领导批条,按品种数量到仓库领取,用剩的要当天退回仓库,不准存放在仓库外的任何地方过夜。
2.13.4、领退料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准雷管和炸药混装,不准偏离规定的路线。
3、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3.1、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敲击、掷滚、摔落和挤压。
3.2、在有沼气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煤矿安全炸药和雷管。
3.3、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3.4、把好质量检验关;
A、火雷管规格同导火索型号要一致,导火索燃速试验不合格,禁止使用。
B、电雷管有生锈、裂隙、变型不准使用,导通试验时,电阻值差值太大,不能串并联使用。
C、硝胺炸药受潮严重结块禁止使用。
3.5、导火索插入火雷管要轻轻推止加强帽,严禁转动插入。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装制炮头时,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
3.6、装药连线时,严禁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导电体相接触。
3.7、工作面装药时,人员要撤到安全地点,划出警戒线,严禁一切人员通过;放炮时,必须先发出警号。
3.8、放炮完毕待炮烟吹散后,安全员、爆破员必须检查放炮地点的瓦斯、顶板、支架、瞎炮、残炮、通风等情况,确实无危险时,才能解除警戒。
3.9、雷雨天气禁止爆破。
七、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序号
危险源
潜在的事故
发生的可能
后果严重
程度
I
II
1
人工高出清表、开凿作业面
作业环境不良人员防护不当
高空坠落
C
II
2
风枪使用
操作不当
机械伤害
D
III
3
现场火工用品
保管不善
爆炸
D
II
4
爆破飞溅物
安全距离不够人员防护不当
物体打击
C
III
5
盲炮的处理
操作不当
爆炸
D
III
八、危险源控制措施
1、人工高出清表、开凿作业面时作业环境不良、人员防护不当控制措施
(1)、作业前专职安全员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风险告知。
(2)、作业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先检查地形,并对松动部位进行清理,确保作业位置稳固,不易滑塌。
(3)、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劳保鞋并系好安全绳,一头系在高出牢固的树木上或打打设钢钎上,一头系在腰部,方可正式作业。
(4)、安全帽、安全绳等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中应每天检查一次确保完好。
(5)、多人同时作业时,应一同平行自上而下进行作业,禁止上下交叉作业。
2、钻孔作业时操作不当控制措施
注意身体与风枪保持距离,不得定靠在腰部以上,双手紧握把手保持用力均衡,并保持身体稳定。
3、火工用品保管不善控制措施
(1)、火工用品运抵现场后,应立即开始警戒,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不得冲撞起爆药包。
(2)、现场炸药雷管应分开放置,电雷管要放入专用的防暴箱内,并设专人看管。
(3)、当班爆破近领取当班用量,如有少量的剩余,应在爆破前带离爆破区。
4、盲炮处理操作不当控制措施
(1)、出现盲炮时应继续保持警戒,并等待15分钟后,爆破员一人前往爆破区检查,检查前应关闭起爆器,短接起爆线并背上起爆器。
(2)、爆破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盲炮进行水湿法或殉爆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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