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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班组安全事故的预防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1月26日

  前言

  安全事故,是指在日常工作、生活等过程中,因领导者或当事人思想麻痹、管理不严、工作失职、违反纪律,不按条令条例和操作规程办事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作为一支为企业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和从事各类生产操作和维护维修工作的一线职工,因生产节奏高,作业环境存在隐患,职工安全意识不强,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企业安全培训效果不好,职能安全监督不力,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等诸多原因,致使发生事故的概律较高。通常会发生高空坠落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煤气中毒事故、交通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等等。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是顺利推进和保障企业经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对于提高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具有重大的意义。只有真抓善管,安全事故预防工作才能落到实处。

  纵观近几年来发生的安全事故,给企业、社会和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首先,事故的发生都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其次,事故的发生有偶然性因素也有必然的因素;再次,事故发生后再亡羊补牢。因此,搞好班组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对于减少企业经济损失,巩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就事故发生的客观原因分析,职工长期工作在一线,无时无刻不受到“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影响;而且,随着生产装备的提高,生产节奏加快,各类事故频发,超出了安全管理目标,这些都在客观上增加了预防事故的难度。从事故发生的主观原因来分析,有一些职工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安全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在他们心中,认为预防事故固然重要,但急、难、险、重任务常有,经常性工作更是天天忙,平时根本顾不上预防事故的工作;还有的职工认为事故的发生都有偶然性,哪能就发生在自己单位发生在自己身上,有“侥幸心理”。从公司生产安全部通报的2009年和2010年上半年事故案例中,就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主观没有引起重视而引发的。措施不到位,是预防事故工作的“薄弱环节”,预防事故工作虽然不是中心工作,但他能牵动中心工作、影响中心工作。发生事故不仅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而且分散领导精力,影响职工情绪,有不可低估的消极作用。事故的发生固然有偶然性,但偶然当中一定存在着必然,所谓的“小概率事件”终究是要发生。“早在1941年,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通过对55万起安全事故分析发现,当一个企业存在300个安全隐患,必然会发生29起轻伤,在这29起轻伤事故当中,必然包含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通过这样分析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提出了300∶29∶1安全事故法则”,这就是著名的海因里希法则。思想麻痹,管理松懈,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不落实,长期聚集隐患得不到消除和整改等等,就是滋生事故的土壤。

  如何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是企业各级组织都在努力探索的问题,结合近年水钢安全事故案例,就切实抓好班组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谈谈个人的粗浅看法。

  1.抓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树立忧患意识。

  预防事故是一项经常性、综合性的工作。安全教育工作也不能一蹴而就,要经常化、制度化。人容易淡化、健忘,况且安全教育是无止境的,所以要经常性地进行安全事故预防教育,“要经常抓、长期抓、反复抓…”,才能使职工时时提高警惕,处处留心事故苗头,要将安全预防事故教育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特别是事故常发季节、事故的高发季节,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使之更加认真,更加细致,更加扎实努力达到预防事故的各种要求。

  2、落实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安全责任制。

  企业容易发生机械伤害、煤气中毒等事故,按照其规律,采取强有力的“防”措施,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最大限度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从近几年发生事故时间、地点、事因、经过,反映出安全预防事故工作抓得不紧不实,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不坚决,有章不循,部分职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自身要求不严,最终造成重大恶性事故酿成无法挽留的后果。因此,在企业安全管理中,要严格按照条令条例的要求明确各自的责任,领导干部和职工都承担安全工作的责任,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落实安全责任制,要明确车间、班组和个人的安全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各个岗位都要有明细的安全检查标准,安全责任制是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有了这项制度,安全工作才能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完善安全责任制,伴之以必要的奖惩制度,这样才能一方面有效地激发职工上进心,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及时处罚错误,扬正避邪,引起警觉,以教育本人和职工吸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把预防事故工作做得更好。

  3、采用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安全事故预防的落实工作。

  一是检查形式,成立督察小组,对单位班组适时开展督察活动,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把握倾向性的问题和事故案件苗头,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把事故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特别是对教育活动开展过程中走过场、敷衍塞责、掩盖问题、措施制定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评比形式,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安全评比竞赛活动。如“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等活动,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竞赛活动,能够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事故预防工作的吸引力,从而达到有效地预防事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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