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参与、监督水灾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组织和协调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防治水措施执行情况。
第九条 机电科职责
1、负责督促、协调和落实各施工队组探放水、抢险救灾排水设备的储备和发放工作。
2、在每年雨季前牵头组织对中央水泵、采区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根据盘区、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及预测涌水量进行水泵管路的配套选型、安装协调、调试运行、工程验收移交工作。
4、负责每月更新井下排水系统图,并及时发放相关领导及单位。
5、负责排水设备的能力测试工作。
6、负责对机电队所辖区域排水系统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
7、配合调度室做好水害事故抢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