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回采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采煤工作面的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
三、调查隐患事故源头,负责组织回采单位所发生的事故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生产。
四、每月组织三次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五、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各种问题,协调解决单位之间的问题。
六、负责回采单位的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组织落实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
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要了如指掌,合理开采,杜绝无效进尺、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八、发生事故后,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报告矿长及有关部门。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九、主管调度室管理工作。
十、负责采煤专业、信息调度两个专业的质量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