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矿党委、工会主席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履行《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规定的各项职责,协助工会主席主持工会日常工作,对分管的工会工作负责,工会主席不在时全面负责工会工作,并及时向主席请示汇报工作。
2、以“维护”为基本职责,维护国家和企业的总体利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职工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的决策,参与企业会员代表大会和职代会的筹备工作及召开工作,执行职代会和工代会决议。
3、在企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矿务公开中,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推进企业的民主建设。
4、开展职工队伍建设活动,组织工会会员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先进、模范的评选和表彰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5、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利用工会的优势阵地,组织好职工教育、培训,开展好职工文体活动,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健全工会民主制度,培训各级工会干部,指导并帮助基层部门工会开展工作。
6、 定期召开和主持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包括年度及阶段性工作计划和总结、评选先进、财务预决算等。
7、 定期主持召开工会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布置各项具体工作,一般每月一次
8、 负责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