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机电范围内地测防治水工作的落实。
3、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督促机电科对排水设备、探放水设备(钻、物探设备)的购置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对探放水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积极组织分管范围内,水灾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分管范围内资金、设备、人力的到位。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地测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