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和煤矿“三大规程”,熟练掌握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搞好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对因忽视安全或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是本工种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具体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放炮及其它通防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级信号”、“三保险”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按章作业,杜绝“三违”,按质按量的完成放炮任务。
三、严格按规定领取、保管、使用、和交回火药、雷管,不得流入别人手中,不准丢失和浪费。负责保管使用好放炮工具,不得丢失和转借他人。
四、熟悉矿井通风系统,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对重大问题要现场督促整改。
五、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持证上岗,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配合区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