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管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的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质量标准化管理的规定。
3、负责制订生产科质量标准化达标计划、质量考核和奖惩工作。
4、组织好旬、月、季度的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及时通知到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5、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井下各生产环节的质量情况和达标规划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及时安排处理分管达标业务,配合有关科室搞好质量标准化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7、抓好质量标准化静态检查和动态抽查工作,抓好落实,使各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
8、参加矿质量标准化各项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安全办公会、作业规程会审等,及时协调解决质量标准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