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监测采样工负责井下需要采样地点的气体采样,气体监测采样工必须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熟悉矿井避灾路线,气体监测采样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熟悉各种采样仪器的使用方法,按照工作安排,及时对矿井需要采样的地点进行气体采样;
第2条 负责对采样器具的日常检查、保养工作,确保完好。
第3条 负责做好采样记录台帐工作,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矿井气体变化情况。
第4条 对井下采样地点发现有积热或自燃征兆时,要作祥细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5条 严格采样操作方法,采样后应及时将气样送化验室进行气体分析;
二、责任追究
第6条 采样不负责任,造成所采气样无效的,气体采样工负直接责任。
第7条 对采样工具日常维护、检查不力,影响气体采集取样的,气体采样工负直接责任。
第8条 气样送检不及时,导致气样失效,影响气体分析的,气体监测采样工负主要责任。
第9条 采集密闭内气体后,没将栅栏重新打好,造成其它人员误入,气体监测采样工负主要负任。
第10条 因对采样球胆编号不认真,造成分析结果错误的,气体采样工负直接责任。
第11条 采样过程中不按规程操作,采样的位置、及取样时间不符合规程要求,造成气样失真的,气体监测采样工负重要责任。
第12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