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主管科长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矿的安全技术监察工作。
2、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技术规定,参与审批全矿各专业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在现场兑现情况,有责任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4、具体负责组织对安全隐患的闭合管理工作,有责任对逾期不整改的隐患实施处罚。
5、协助科长组织好安全隐患检查和排查工作,有责任对隐患和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6、会同有关部门参加各类工程开工和竣工验收工作,有责任对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7、负责全矿专职安监人员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