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全矿和地测防治水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全矿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直接负责。
2、抓好全矿地测防治水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参加分管范围内的事故追查分析。
3、抓好地测防治水管理工作,抓好煤矿探放水等监督管理工作。
4、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通风和抽放系统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方案和措施。
5、负责抓好地测防治水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防范措施。搞好地测防治水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排查隐患检查地测防治水的运行情况。
7、组织并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大检查活动,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及时组织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