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行政领导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HSE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导,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和奖励资金。并组织实施。
1.2、对本单位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工作负全面责任,纳入领导任期目标和企来经营承包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1.3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建全各项安全管理机构,定期组织召开HSE会议,及时解决企业在HSE存在的问题,组织或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4、定期组织HSE的检查。认真履行承包职责,重视信息反馈,认真采取措施整改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1.5、审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同时投产的规定。
1.6为本单位安全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监测工具,仪器设备和安全检查车辆。
1.7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