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部部长岗位的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
2 隶属关系
2.1 机动部部长是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全厂设备管理工作和本部门技术业务的全面领导工作。
2.2 管辖维修班、电工班、吊车班、生产准备班
3 工作内容与要求
3.1 组织编制年度设备工作计划。
3.1.1 年度设备工作计划要以为前提,服务于年度经营计划。
3.1.2 年度计划应考虑技术、管理进步的因素,尽可能减少设备投资。
3.1.3 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保证年度计划的完成。
3.2 负责归口管理的质量体系过程的策划,相应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起草、更改、组织实施。
3.2.1 程序文件编制要结合工厂实际,简化、具体、操作性强。
3.2.2 程序文件的内容必须符合标准规定。
3.3 组织建立完善设备三大规程和各项制度。
3.3.1 遵守“计划、审批、编写、会审、批准、执行”六大程序,保证文件质量。
3.3.2 规程、制度在执行中,采取“检查、评价、考核”办法,强制推行。
3.4 组织制定分管专业备品备件储备定额,编制备品备件、辅助材料采购计划。定额要科学、合理、具有一定先进性;采购计划要在满足工厂生产需要前提下,资金使用最为节约。
3.5 日常管理
3.5.1 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例会,分析形势,确定工作重点,调整力量布局,满足生产经营全局需要。
3.5.2 主持检修平衡会,汇总缺陷,确定重点,落实项目,分配资源,为顺利完成检修计划创造条件。
3.5.3 组织重大设备事故分析会,按管理制度要求达到“经过、原因、结果、性质、责任、措施”六落实。
3.5.4 负责本部门形成的各种统计报表的汇总审定工作。
3.5.5 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抢修。
3.5.6 责本部门所属人员的考勤负管理工作,达到严格、真实、准确、及时。
4 职责与权限
4.1 职责
4.1.1 对设备统计工作和原始记录的规范化管理负责。
4.1.2 对设备同类问题重复出现,长期得不到解决负责。
4.1.3 对本部门人员和责任区域的安全、卫生、劳动纪律负责。
4.2 权限
4.2.1 对下级岗位调配有建议权、任用的提名权和奖惩的建议。
4.2.2 对违章操作设备者停止工作、经济处罚有决定权。
5 检查与考核
5.1 由生产副总经理逐月进行检查与考核。
5.2 检查与考核的依据是与之有关的各项标准。
6 本标准由高海良起草,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