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部门 及人员 | 考核项目 | 标准分 |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
专 职 电 工 | 1、责任制落实 | 15 |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扣15分;执行规范不严格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扯皮扣10分。 |
2、目标管理 | 15 | 无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扣15分;目标制定不明确扣2—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不认真扣2—15分;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目标扣2—15分。 | |
3、责任分解 | 10 |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分解不明确、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施工前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安全技术交底未履行签字(或代签字)扣2—8分。 | |
4、安全检查与整改 | 10 | 不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扣10分;查出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不定期检测保护器扣5分;有一条不通过漏电保护器的拉线扣5分;不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用电问题扣2—8分 | |
5、安全教育与培训 | 15 | 无证作业扣15分;对作业人员不进行班前安全教育扣15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班前安全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认真、不真实扣2—15分。 | |
6、保证安全的措施 | 15 | 达不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扣15分;作业时无专人监护扣5分;不使用推荐产品扣15分;作业时不穿戴防护用品或不使用绝缘工具扣15分;绝缘平台不合格扣2—8分。 | |
7、工伤事故处理 | 10 | 如发生一起触电事故,本月的安全管理工作定为不合格;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进行抢救扣10分;不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 |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 10 | 不经常向项目经理汇报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扣10分;在特殊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扣5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 |
合 计 | 100 |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