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工厂一般安全须知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4月26日

1、工作前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工作前必须仔细检查所使用的工具、电气设备是否完好,若有异常不得迁就使用,并报告领导处理。
    3、工作以前不得饮酒,工作中若感不适,应该及时报告领导。
    4、生产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和工艺规程,并要求周围的同志共同遵守,如发现其他人员有违章操作的现象,应立即制止并加以纠正。
    5、工作时精神要集中,态度要从容、镇静、严肃,不准谈笑打闹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工作地点要保持清洁,道路畅通,地沟、坑等要加盖,地面不得洒有油或水。对夹具、工具、半成品、材料、成品等要摆放整齐、稳固。棉纱、铁屑应倒放在指定的地点。
    7、如工作需要穿过机床之间的空间时,注意不要碰触机器设备的转动部分和电器部分。
    8、使用机器设备和电动工具时,如因事离开工作地点,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9、车间内不允许用抛掷方式来传递工具、零件,以免砸到人或机器。
    10、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宽度不小于1米,不得放置材料、毛坯、半成品以及其他物品,更不能在通道上进行工作,以免影响运输和通行。
    11、工作时除注意自己的安全外,并要注意别人的安全。
    12、内贮有压力的受压容器上,不得进行修理工作,避免由于喷出蒸汽、气体和其他的物质作用,而发生不幸事故。
    13、一切人员若发现有危险象征时,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消除。
    14、车间内的一切电器设备不得任意拆御和安装,若工作需要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拆卸和安装。  
    15、正确的利用一切防护保险装置,对机器设备上的保险、防护装置不得任意拆卸。移动电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待风叶停稳。
    16、机动部门拆卸、安装及修理电气设备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确认无电后再进行工作。特殊情况下,允许带电修理低压设备,但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在特别潮湿、有导电粉尘、化学活动性大及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场所,绝对禁止带电作业)。
    17、台扇必须用三相插座。
    18、使用吊车工作时,必须注意运行范围内有无故障、阻碍物和人站着。对吊挂或架起的重物必须坚固牢靠,并且不允许在悬挂的重物下面进行工作和通行。
    19、登高作业时,必须注意梯子、安全带等是否良好、梯子的架设应与地面成55°-60°的角,并采取防滑措施。工作人员还应备有专用的工具袋,不得随便往下投掷工具及其他东西。
    20、多人搬运时应很好的组织配备力量,并有专人统一指挥,动作协调。
    21、局部照明或手提防爆灯必须用安全电压(36伏),潮湿的工作场所应用24伏或12伏。机床、钳台照明灯、行灯必须用36伏。
    22、汽油库、、化工库等挥发有大量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场所,不得穿铁钉鞋或携带易燃物进入,同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23、需在装盛过易燃易爆物质的器皿管道。或设备上进行焊接,事前必须经过清洗处理,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行。
    24、工作场所有易燃易爆物品等,不准靠近热源、明火及产生火花处。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使用规定的灭火器或干砂熄灭。
    25、发生人身事故、火灾、火警及其他危险象征,立即用电话报告保卫、技安部门,并保持现场和有责任向调查分析事故者讲解事故经过。
    26、基建维修施工现场,工程结束前,必须清理现场,运走建筑垃圾,填平坑沟。
   
   
    无锡东星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