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地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国伤亡事故总量下降,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企业、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道路交通、铁路交通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较为平稳。但总体上看,今年安全生产开局不利,形势严峻。
(一)煤矿特大事故多发。一季度全国煤矿事故死亡1113人,同比上升20%。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8起,死亡401人,同比增加2起、275人,分别上升33.3%和218.3%。2月14日,辽宁阜新矿业集团海州立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14人,是自1960年大同老白洞矿“5·8”事故之后45年来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矿难,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二)一些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呈现上升势头。一季度,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铁路交通、民航等,一季度3人以上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上升。3月17日,江西温梨高速公路发生的烟花爆竹原料黑火药运输车辆与客车相撞爆炸事故,造成31人死亡,附近379户民房受损。3月29日,京沪高速公路江苏淮安段山东济宁一辆液氯槽车翻车泄漏事故,造成29人中毒死亡,350多人受伤住院,上万人紧急疏散。
(三)未遂事故较多,安全隐患严重。煤矿超能力生产、违法违规生产现象屡禁不止。煤矿安全投入普遍不足,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设施不全,事故隐患得不到有效治理。小煤矿私采滥挖、超界越层开采现象严重,不仅自身安全没保障,而且直接威胁国有大矿安全。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消防等领域也存在许多隐患和问题。民航、铁路发生多起未遂事故和事故症候。
造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的主要原因和突出问题是:
(一)企业超产冲动强烈,煤矿普遍超能力生产。经济快速增长,煤炭需求旺盛,煤价攀升(一季度中央财政煤炭企业平均售价246元/吨,上涨40元,涨幅19.4%)。一季度全国煤炭增产4507万吨,增幅高达11.9%。在最近进行的煤矿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黑龙江、辽宁、山西、安徽、江西、四川、宁夏、甘肃、山西、内蒙古等省区的国有煤矿,超能力生产幅度较低的为10%,较高的达50%甚至超过100%。一方面,是极其薄弱的安全基础,大量的安全欠账;另一方面,是强烈的难以抑止的超产冲动,近乎失控的超产幅度。二者对立的结果必然是事故,发展到极限就是重大恶性事故,这是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一个时期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煤矿,几乎全是严重超能力生产矿井。
(二)非法开采、违法违规生产现象严重。受利益驱动,一些小煤矿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有的小矿矿主大胆妄为,抗拒政府安全监管执法,甚至撕封条、砸锁,强行生产。一季度由于小煤矿私采滥挖、违法违规生产造成特大事故6起,死亡175人,分别占全国煤矿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5%和43.6%。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行业和领域,违法违规现象也相当严重。
(三)交通运输高负荷运行。道路交通安全一向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头”。一季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事故死亡的79%。经济高度发展,加大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压力。一季度发生的11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都存在着车辆超载、司机疲劳驾驶问题。3月29日发生翻车泄露事故的车辆,标示吨位15吨,实载29.44吨,严重超载造成车轮爆胎,引发事故。
(四)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放松安全监管。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监管不落实,执法不严格,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的地方对非法开采、违法违规生产现象宽容纵容。个别公务人员失职渎职,埋下了事故隐患。
二季度,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更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一是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安全生产构成很大压力。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惯性力量和高耗能增长模式的双重作用下,二季度对煤炭产量的需求将持续增加,煤炭价格仍然走高。同样,交通运输和其他工业部门大都高负荷运行,安全生产的压力越来越大。
二是气候变化增加了安全防范的难度。天气转暖,水陆交通运输量增加。气温升高,容易造成危险化学品的挥发泄露。五月之后,从南到北相继进入雨季,矿山水灾和顶板事故、尾矿库垮坝、建筑坍塌、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事故等隐患增多。进入夏收季节,农机事故多发。
三是随着政府安全监管力度的加大,一些深层次问题被触及,安全工作的难度也会增加。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正处在一个十分紧要的时期,任务重,困难多,压力大。颐怯Τ浞秩鲜栋踩问频难暇裕鲜栋踩ぷ鞯某て诩杈扌裕炕鹑胃小⑽;泻徒羝雀校朔尚盖樾鳎映っWゲ恍浮?/P>
下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从法制入手,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来规范各级领导、企业经营者、职工和全社会的安全行为。安全生产工作千头万绪,必须抓根本。这个根本就是法制,就是要按照党中央确定的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依法治安”,把安全生产纳入法制轨道。近年来,《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相继出台,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建立,安全工作大体上已经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关键在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下一步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法律的宣传教育力度,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第四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国家安全监管部门要支持地方政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非法开采、无证生产行为。对已经发生的事故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继续抓好配套立法工作,尤其要加快安全监管相关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