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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连采(掘)工作面动态达标标准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6月23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各综连采工作面动态达标水平,根据集团领导关于各综连采工作面必须动态达标的指示要求,特制定综连采工作面动态达标标准。
第二条  本文对综采工作面交接班地点、进、回风顺槽、顺槽超前维护、两端头及安全出口、工作面支护、泵站管理、机电管理、油脂硐室、一通三防及单轨吊管理标准和连采工作面的行走路线、交接班地点、巷道支护、巷道成型及文明生产、破碎机处及胶带机巷、硐室、一通三防、机电管理、人员进出掘进作业区域等管理标准做了明确规定。
第三条  各矿井要严格执行本动态达标标准,做到综、连采工作面能够动态达标。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通风管理部是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负责对各矿井综、连采工作面的动态达标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各业务部门要每月不定期对各矿井综、连采工作面的动态达标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到月度检查中进行通报。
第三章 动态达标标准
第一节 综采工作面
第七条 交接班地点(行人联巷处)管理标准
(一)在行人联巷口设“综采队欢迎您”的标语;较高巷道采用条幅形式,较低巷道采用落地式牌板形式。
(二)顶帮完好无鳞皮,底板平整,无积水、淤泥和杂物。
(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五图一表”摆放位置合理,便于观看,图纸清晰、整洁,无破损;职工用餐桌椅、饮水机等摆放整齐,洁净无污垢;检查记录箱箱体洁净,无污渍,无变形,与存放的记录本对应,记录本整洁无损坏,页面无乱写乱画,记录内容符合要求,字迹清楚。
第八条 进、回风顺槽标准
(一)巷道无淤泥积水(面积2m2,深0.1m)和杂物堆积,水沟畅通。
(二)上下顺槽行人段内原则上不允许铺垫道渣,对于巷道内的浮煤泥(尤其是刮板机机尾处和马蒂尔处)等要及时清理,通过及时抽水、清理淤泥等工作,能保证证路面清洁,满足行人要求。
(三)水沟必须保证水流通畅,无淤泥、杂物,在水沟上方设置铁盖板(位置从工作面机头到移变列车最后一个平板车),方便行人。
(四)桥式转载机及马蒂尔处行人侧无淤泥,巷道内存有的积水采取措施抽排,不得影响路面行人。
(五)桥式转载机机身保持整洁。
(六)胶带机控制线,必须整齐盘放在特制的工作盘上,不影响行人。
(七)缆线敷设符合要求,整齐顺畅。
第九条 工作面两顺槽超前维护标准
(一)超前支架管理标准
1.超前支架在巷道居中的位置,初撑力达到《作业规程》要求,顶梁接顶严密,翻板打到位,有效支护巷道顶板。
2.超前支架的前后护板、侧护板在支护状态时必须全部打开,支架顶梁、护帮板及侧护板必须有效接顶。
3.端头支架和超前支架的移动步距必须协调一致,并在规程中要有明确规定,实行挂牌管理,要最大限度地减小两个顶梁之间的间隔距离。同时对支架不能实现有效支护的巷道副帮行人侧要用单体支柱(或木点柱)对安全出口进行加强支护,支护长度满足规程要求。
4.使用超前支架进行支护时,回顺要求支护长度不小于20m,运顺在使用单台超前支架、支护长度不能满足20m长要求时,必须在行人侧增加一排单体支柱或木点柱,间距不大于1.5m。
5.支架内管线吊挂整齐有序,架内无浮煤、杂物。
(二)超前维护单体液压支柱支护标准
1.两顺槽的超前支护长度不小于20m,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单体支柱的间距不得大于1.5m。当安全出口宽度大于1.0m,最后一颗单体支柱到端头支架大脚的距离不大于1.0m;当安全出口宽度小于1.0m时,最后一颗单体到机头、机尾电机产煤板的距离不大于1.0m,若顶板完整间距可放到1.5m。
2.单体支柱的柱帽、柱靴必须使用公司指定产品,柱帽与柱体必须进行有效联接,确保在升柱和降柱时柱帽不会掉落。
3.单体支柱架设保证竖直,柱靴与柱帽紧贴顶底板,坚硬的底板或者砼底板上可以不使用柱靴,其它情况下必须使用柱靴。
4.单体之间防倒连接牢固可靠,美观、大方。
5.按照规格将单体支柱分别码放在单体架上,严禁乱堆乱放。
6.单体支柱卸液口朝向采空区。
7.单体支柱支护间排距按《作业规程》要求设置,成行成列,挂牌管理。
8.有帮部支护的地方,必须保证支护有效(帮网与顶网有效压茬和连接),网片和锚杆(索)等不得影响行人,锚杆外露长度不大于200mm。
9.单体活柱行程符合要求,不大于800mm,不小于400mm。
10.联巷口处的加强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1.液枪和液管整齐吊挂,高度适中,方便人员通过。
第十条 两端头及安全出口管理标准
(一)两端头管理标准
1.端头支架距两顺槽副帮宽度适合,设置有效挡风帘,挡风帘边缘紧贴副帮,在醒目处安设“严禁入内”牌。
2. 刮板机机头机尾电机必须安设护网,机身和盖板上整齐干净。
3.对于支架脚踏板与大脚高差大,行人不方便时,在过渡架大脚上要加设固定铁台阶;端头架和过渡架的推拉头上要盖上橡胶脚垫,保证行人方便、安全。
4.端头支架在不影响割煤的情况下,护帮板要完全打出去,并保证接顶;带有伸缩梁的,伸缩梁也要伸出。机头第2.3架和机尾倒数第2.3架护帮板收回,并上锁。
5.机头冷却水水箱容积设置合理水不外溢,保证回收再利用。
6.刮板机机尾煤泥要及时清理,积水要及时抽排。因刮板机底链拉水形成大量煤泥时,要设置导水槽,将水煤泥引走,集中处理。
7.机头机尾喷雾雾化效果良好,瓦斯牌板设置位置合理,填写规范,粉尘要做到每班清理,管线吊挂保证整齐。
8.回风隅角按规定设置CO、O2和CH4便携仪和传感器,位置合理,便于观看,保证各仪器完好,数字显示准确。
9.回风隅角氧气浓度偏低时要设置局部风机,按通风管理标准管理风机和风筒。
10.机头机尾盲巷处设置栅栏,并挂警示牌“禁止入内”;
(二)上下安全出口标准
1.综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考虑端头设备配套,保证上下行人安全出口在大于等于0.7m,巷道高度不低于1.8m,当安全出口不能满足规程规定的要求时要另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出口安全畅通。
2.因人为因素造成上下安全出口过窄人员无法通过时,要按事故进行追查;因客观因素造成上下安全出口过窄人员无法通过时,必须现场采取措施(如在电机上设置爬梯和护栏),确保人员能安全、顺利通过。
3.机轨合一巷在列车段必须满足700毫米的行人宽度要求。
4.行人通道内不得堆放任何物料。
5.当推移刮板运输机机头和机尾时,严禁行人通过安全出口。
第十一条 工作面支护管理标准
(一)液压支架的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
(二)液压支架实行编号管理;不得缺梁少柱,液压支无死架和不接顶架。
(三)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超过±50mm,支架中心距偏差不超过±100mm;相邻支架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
(四)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7°;液压支架垂直顶底板,歪斜<±5°工作面倾角≥15°时,液压支架(柱)必须增设防倒防滑装置
(五)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伞檐长度>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150mm,中厚以上煤层≤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伞檐最突出部分薄煤层≤200mm;中厚以上煤层≤250mm。
(六)及时移架,端面距最大值≤340mm,大采高支架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架工采取邻架操作,在架内操作,移架时必须先降柱,使顶梁离开顶板50-200mm后,停止降柱迅速移架;对于破碎顶板允许“擦顶移架”或“带压移架”。每次降架的幅度不超过顶梁侧护板的2/3。顶板破碎处要跟机拉架或拉超前架,支架前梁接顶要严;拉超前架段,两侧支架要拉半个步距,保证人员在支架内行走方便。
(七)回收率达到规定要求,不丢失顶底煤,浮煤清理干净(工作面在2m2内浮煤均厚度不超过300mm)。
(八)支架内缆线吊挂整齐,标识清晰。按要求设置采高链,采高超过4.0m的工作面支架设置防护网。
(九)需要进入溜槽内检修时,必须先闭锁刮板运输机,并经带班队长或班长现场监护,确认工作面无漏矸、片帮等危险后,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检查。检修结束后,确认溜槽内无人后,方可解闭锁开机。
(十)支架电控设备有防护措施,防止淋水和煤尘。液管和水管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严禁用水冲洗电器设备。
(十一)支架脚踏板(行人通道)浮煤要及时清理,保持畅通。支架大脚前无大块煤,防止挤伤电缆。支架内的水泵开关吊挂牢固,高度一致,编号管理,悬挂危险警示牌,水泵吊挂在支架立柱中间。
(十二)支架压力表表面面向工作面机头方向,要经常校核压力表与PM4显示的压力值。
(十三)支架过道保持畅通,工作面确实需要放置材料和工具的,可在端头支架内安设工具箱,将常用的材料、工具放在工具箱内。
(十四)按《作业规程》中规定使用伸缩顶梁和支架护帮板,确保护顶护帮及时有效。
(十五)支架大脚前浮煤厚度不超过大脚的高度,不影响正常拉架的大煤块或矸石;大采高和有片帮危险工作面架前处理大块时,必须两人作业,一人监护,一人处理。
第十二条 泵站管理标准
(一)卸载阀整定值为31.5MPa,严禁随意调整安全阀的整定值。
(二)乳化液浓度保持在3%-5%,并经常用折射仪检查配比浓度。
(三)乳化液泵的安全阀、压力表,泵头安全阀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否则不得开泵。
(四)要加强泵站设备、管路的维修和保养,保持液压系统完好,杜绝跑、冒、滴、漏、窜液现象。
(五)工作面出现高压液管爆裂时,必须先停止乳化液泵,然后组织人员更换,更换完毕后,通知控制台开启乳化液泵,开停泵的命令必须由同一人发出。任何人员不得直接用身体的任何部位接触正在喷射的高压液体。
(六)将从转载机到拉单轨吊绞车的高压液管每1m用尼龙绳进行捆绑,并将绑好的高压液管吊在转载机桥身段上,防止液管爆裂甩出伤人。
(七)拉运顺底板上的高压进液管时,必须一人操作11.4绞车,一人负责监护液管行走路线,严禁人员在高压液管附近行走,防止高压液管将人绊倒。
   第十三条 机电管理标准
(一)电气设备、五小电器有防潮、防水措施,开关上架,并有包机牌等;设备干净整齐,标牌内容准确。
(二)移变列车平板车联接牢固,插销完好;采取了有效的防跑车设施,至少安设3组卡轨器。
(三)移变列车上的电缆吊挂整齐,无积尘。列车段巷道底板无淤泥、积水和杂物,设备卫生良好。
(四)列车上各种管路无跑、冒、滴、漏现象。列车上的移变和开关等设备干净、无积尘、无油污。
(五)照明灯安设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满足现场照明要求。列车上回收的信号线和电缆线必须盘放整齐,干净、清洁。
(六)移动变压器上设置电缆桥架,禁止高压电缆直接敷设在移动变压器上。
(七)拉移变时严禁在移变列车两侧倾倒范围内站人、行人,现场指挥统一。在拉移变受力钢丝绳两侧不能站人,钢丝绳不能长时间受力。
(八)移变列车工具箱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灭火器应放置在灭火器箱内,维修铭牌和检查牌齐全,每月检查一次,完好、无积尘;沙箱摆放整齐,沙子、沙袋数量符合规定。
(九)转载机机身上的缆线整齐,分类捆绑,不设挡板;破碎机电机等的冷却水设导管,不乱流。
(十)闲置设备和材料要分类码放在安全出口20m以外的安全地方,整齐有序,有规范的标志牌和责任牌,不影响运输和行人。
第十四条 油脂硐室管理标准
(一)要求硐室顶板完整无鳞皮和片帮,底板干燥、平整。
(二)油脂库干净,清洁,油桶完好不变形,摆放整齐,牌物对应。油脂空桶要当班回收,备用油脂码放整齐。
(三)超过6米深的硐室要按公司规定安设导风筒(根据巷道断面确定合适的导风筒)和有害气体监测仪器。风筒出风口距离符合规程的要求。
(四)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和沙箱等防灭火措施。
第十五条 一通三防管理标准
(一)甲烷、温度、一氧化碳等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杂物,能准确计算测风断面的地点;风门开关、设备开停、烟雾、负压传感器应设置在能准确、可靠反映监测点实际情况的位置。
(二)传感器的设置及瓦斯断电控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按照高瓦斯矿井设置监控设备):
1.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顺槽,传感器应按图1所示设置。当高瓦斯矿井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超过1000m时,在回风顺槽的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T3。

 

 



图1  采煤工作面传感器布置示意图

T1—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T2—回风顺槽甲烷传感器;T3—回风顺槽中部甲烷传感器。T1.T2.T3报警浓度≥0.8%CH4,T1断电浓度≥1.2%CH4,T2.T3断电浓度≥0.8%CH4,T1.T2.T3复电浓度<0.8%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顺槽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4—工作面一氧化碳传感器,T5—回风顺槽一氧化碳传感器, T6—回风顺槽温度传感器; T4.T5报警浓度≥24ppm ,T6报警温度≥30℃。
2.采用两条回风巷道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第二条回风巷道内按照第一条回风巷道内的甲烷传感器设置方式设置甲烷传感器。
3.采用专用排瓦斯巷道的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专用排瓦斯巷道内及工作面回风与排瓦斯巷回风混合回风流处传感器应按图2设置。回风顺槽超过1000m时,在回风顺槽的中部增设传感器T3。

图2  有专用排瓦斯巷道的回采工作面传感器布置示意图
T1—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T2—回风顺槽甲烷传感器,T3—回风顺槽中部甲烷传感器,T5—工作面回风与排瓦斯巷回风混合回风流处甲烷传感器。 T1.T2.T3.T5报警浓度≥0.8%CH4,T1断电浓度≥1.2%CH4, T2.T3.T5断电浓度≥0.8%CH4,T1.T2.T3.T5复电浓度<0.8%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顺槽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4—专用排瓦斯巷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2.5%CH4,断电浓度≥2.5%CH4,复电浓度<2.5%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6-工作面一氧化碳传感器,T7-回风顺槽一氧化碳传感器,T8-专用排瓦斯巷一氧化碳传感器, T6、T7、T8报警浓度≥24ppm。T9—回风顺槽温度传感器,报警温度≥30℃。T10—专用排瓦斯巷风速传感器,报警风速<0.5m/s。
4.所有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0.8%CH4,断电浓度为≥1.2%CH4,复电浓度为<0.8%CH4,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5.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工作面进风巷道口以里10-15m处设置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0.5%CH4,断电浓度为≥0.5%CH4,复电浓度为<0.5%CH4,断电范围为: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6.当综采工作面停采回撤时,工作面及回风巷应保证传感器的正常监测,只有工作面回撤完毕,巷道封闭时方可回收各类传感器。
(三)采煤机上设置的机载式甲烷断电仪,当甲烷浓度大于或等于0.8%时必须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当甲烷浓度大于或等于1.2%时必须实现自动停机,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只有当甲烷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能重新启动运行。
   (四)通风仪器仪表配备标准:
1.未安装机载式甲烷断电仪的采煤机需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2.需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氧气检测仪的有:矿领导、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班(工)长、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电焊工、工程技术人员(通风部门除外)及高瓦斯矿井和高瓦斯区域流动排水工。
4.需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氧气检测仪、一氧化碳检测仪的有:矿技术负责人、通风管理人员、安监员、通风工、瓦斯检查工,瓦斯检查工下井时还需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报警仪。
(五)综采工作面的回风隅角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已安设甲烷传感器的可不设)、一氧化碳、氧气检测报警仪,或安设甲烷、一氧化碳、氧气传感器。位置合理,便于观看,保证各仪器完好,数字显示准确。当上述仪器达到或超过报警值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六)两顺槽浮煤(矸)厚度不超过100mm,工作面在2m2内浮煤平均厚度不超过30mm。
(七)综采工作面两顺槽、转载点等产生粉尘和有可能粉尘堆积的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按规定安设支管与阀门(胶带运输系统每50m设一个三通,其它巷道每100m设一个三通)。每隔100米有从其它巷道引过三通阀门的辅运巷,可不设管路,但消防管口必须到位。
(八)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在静水压达不到喷雾要求时,必须设置加压泵,内外喷雾系统完善,雾化效果好。
(九)支架有自动喷雾系统的工作面,应合理设定喷雾时间,保证支架自动喷雾系统的正常使用;没有支架自动喷雾系统的工作面,必须安设架间喷雾系统,架间喷雾间距不得大于30m,每道至少应设有2个雾化效果好的扇型陶瓷喷嘴。
(十)采煤工作面胶运顺槽(包括转载点)每500~1000m设1道水幕,回风顺槽每1000~1500m设1道水幕,但水幕总数不得少于2道,其中靠近工作面的1道水幕距工作面不得大于30m。
(十一)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必须进行封闭、安设水幕。
(十二)进、回风顺槽应定期清扫或冲洗煤尘,并清除堆积的浮煤。
(十三)采空区以及长度超过6m、长期不使用的盲巷必须及时封闭。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采后联巷且不得滞后工作面。采用尾排联巷时,最多只能预留1个联巷,不得滞后工作面2个联巷。
第十六条 单轨吊管理标准
(一)单轨吊上的电缆、水管、信号线排列有序,且捆绑整齐,整洁、美观,无破损和窜动现象;
(二)单轨吊轨道吊挂平缓。
(三)拖曳点设置合理,及时拉移变,电缆集中时不落地。
(四)拆卸单轨吊时,必须在推完机头的情况下进行。拆单轨吊时必须两人作业,一人工作,一人负责监护,严禁单人拆卸。自拆卸工作开始严禁任何人员经过马蒂尔。
(五)单轨吊选用质量合格物品吊挂,并紧固到位,各吊挂点受力均衡一致。
(六)采用单轨吊拆、运、安专用工具。
(七)推机头时,马蒂尔司机与单轨吊至少保持2m以上的距离,防止单轨吊掉落伤人。
(八)每班回撤的皮带件码放整齐,放置安全可靠,标示清楚,放、取安全。当天更换下的废旧物件及时回收不得在巷道或工作面内码放。
第二节  连采(连掘、综掘、掘锚)工作面
第十七条 行车路线标准
(一)行车路面无积水(标准)、无淤泥、无杂物、无浮煤。
(二)路面平整,坑洼处用碎石铺垫两层,下用2-4料,上洒1-2料,以公司下发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拐弯处指向牌醒目、明确。
(四)在进入连采生产区域处设置栅栏,高度适中,长度为巷宽,并设置“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警示牌。
(五)正常生产时,各地点的警示牌能按要求设置。跟班队长在岗。
第十八条 交接班地点管理标准
(一)顶帮完好无鳞皮,底板平整,无积水、淤泥和杂物。
(二)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五图一表”摆放位置合理,便于观看,图纸清晰、整洁,无破损;职工用餐桌椅、饮水机等摆放,整齐;检查记录箱箱体洁净,无污渍,与存放的记录本对应,记录本整洁无损坏,页面无乱写乱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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