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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化学品的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9月09日

常用化学品是指如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以及其它对人体和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化学品的危害类别包含健康危害、物理危害以及环境危害,因此也要从这几个角度分别对其进行管控。

为保证化学品能在安全的状态下储存使用,避免危害人体健康以及防止发生污染事故,特制定本程序。

1、范围

对本公司所有涉及化学物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废弃过程管理。

本文件所指化学品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所列的危险化学品、国家重点监控的剧毒和易制毒化学品,也可包括其它有特殊管理要求的化学物品。

2、职责

采购部负责化学品采购。

使用部门负责化学品现场使用和储存管理。

EHS部:负责化学品储存和发放,以及储存场所的维护、负责全公司内化学品作业及储存的行为和场所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3、程序

3.1 新引进化学品:

工厂购买新的化学品前必须完成“新化学品购买申请表”的审批。

对于承包商带进工厂的化学品,必须完成承包商使用的化学品的安全评估,并经相关人员签字审批之后执行。

3.1.1 化学品清单:

工厂及各承包商保留自己所使用的化学品的清单并定期进行维护

各部门要及时将清单变更的信息告知,以便及时更新和维护清单

3.1.2 化学品风险评估:

需要更新到部门风险评估清单中以及体现在承包商施工申请单中,利用化学品MSDS(物料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健康危害(由化学品引起的刺激、过敏、中毒、致癌等危害)

(2)物理危害(爆炸、燃烧、自反应等造成的危害)

(3)环境危害(化学品对水生、陆地生物的影响以及对臭氧层的破坏)

3.1.3 以下情形发生后,需要重新更新风险评估:

(1)引进新的化学品

(2)遇到紧急状态、特殊情况或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时

(3)年度风险评估

(3)法律法规变更、管理者代表认为有必要时

3.1.4 化学品控制措施:

利用化学品MSDS(物料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评估现有风险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急救措施

消防措施

泄露应急处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毒理学资料

环境信息

废弃处置

所有的控制措施需要在风险评估清单中体现。

3.2 化学物品的采购

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建立公司《化学品清单》,清单包含供应商、供应资质、MSDS等信息。

各部门需要化学物品时,应填写申购单,交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由采购部进行采购。

采购部在实施化学品采购的时候,应审查所采购的化学品是在公司的《化学品清单》内,如清单中未列的,参照3.1.4条所要求。

对于新化学品材料,申请部门应填写《新化学品使用评估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组织评估批准后,并纳入公司《化学品清单》。采购部在索取供应商资质、MSDS等材料,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方可实施采购。

对于化学品采购,在法律上有另行要求的由采购部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3 化学品的装卸和运输:

化学品运输装卸必须轻、稳,严禁野蛮装卸,避免由此产生的强烈碰撞和震动,确保安全。

3.4 化学物品的储存

化学品的储存需符合《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规定和该化学品MSDS中“操作处置和储存”的要求。

化学品进入指定堆放点前,化学物品保管人员应仔细核对规格、数量,并检查包装、容器是否牢固密封,包装和容器上是否印贴专用标记和物品的名称,确保无误后,方可放到规定部位,并填写化学品出入库台帐。新化学品采购入库时需申请部门和行政人事部一起进行确认,确认是否属于所需购买的化学品。

如发现规格、数量不符或包装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时应拒收并通知采购员,由采购员与供应商协调解决。

化学物品指定仓库存放应分类储存、标识,需张贴“化学品物料标识卡”,注明名称、危险特性、生产日期或入库日期,危险品还应有相应的材料安全性能数据单(MSDS)及周知卡,以上标识和数据必须用中文标注。应注意固体试剂与溶液试剂分开,氧化剂和还原剂分开。

凡储存危险化学品及现场存放的少量危险化学品,必须要有明显标签,其内容为“名称、危险特性”,无标签的危险化学品一律禁止存放与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存放,使用现场存放数量从严控制。

储存的化学品应外包装干净、干燥、标签完整,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干燥、清洁的仓库中,避光、防潮。

化学品储存时应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火、防爆等预防措施。化学物品指定储存点周围应有严禁烟火的标识,且需按照MSDS配备一定消防设备或其他应急设施,以备应急处理。

对于温度反应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仓库内应设置湿度计,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仓库应配备规定数量、质量要求的灭火器材,仓库应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监督。储存化学品应有专锁,并注明所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名称。

加强对化学品仓库管理员的管理,管理员应熟悉相关化学品的MSDS及相关的应急程序。

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并建立化学品登记台帐,内容有化学品的进购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3.5化学品的使用

各部门领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使用情况,领取最小使用量。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应明确安全操作方法、储存方法,并依照相关要求配戴防护用品,做到安全第一。

化学品领用时,应在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处领取并进行登记,仓库管理员应根据化学品库存情况进行发料,并做好出库记录,出库搬运过程中应避免散落、渗漏。化学品应使用专用的器具进行盛装、搅拌,禁止使用其他器具。

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及周知牌要求严格执行,必要时操作人员应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具,现场盛装的化学品容器需张贴化学品标识,并设置二次容器防止泄露、遗撒。

a)取用腐蚀品、氧化剂时,应戴上手套和防护眼镜等,严禁用裸手直接拿取,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b)使用有毒化学品时必须保持通风畅通,必要时需佩戴防毒面具等劳动保护用品。

c)易燃品在使用过程中移动或起用时不得发生剧烈振动,以防爆炸。

d)危险化学品发生泄露时应立即清理,并洗净撒落点,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化学品使用完毕,加盖密封后,放回原处。

化学品包装严禁倒置。一次性使用不完的化学品,取用后容器要盖好盖或封好包装。使用完的化学品空瓶应盖好盖,防止残液污染环境。

化学品使用部门的使用现场应具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上提到的应急救援物资,以备应急处理时使用。

化学品使用部门应对操作员工进行化学品的有关知识进行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可参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6 化学品的废弃

对于使用后的化学物品空桶,须将其放在指定场所,再按其可回收或不可回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储存保管。

对于报废的、不再使用的化学品不得随意处置,应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处置。

废化学品和化学品容器使用部门需都交回行政人事部,并在《危废回收记录》上登记。

危废应暂存在制定的场所,暂存场所应有防雨淋、防泄露、防火措施,并张贴危废标识。

行政人事部应确保所采取的处置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3.7 化学品事故应急措施

行政人事部应对化学品的使用或储存的过程进行风险评价,确定为重大隐患的,应制定应急预案。不构成重大隐患的可按下列规定进行现场处理或按该化学物质的MSDS资料规定处理。

若泄漏附近有热源或火源应先隔离,现场指挥人员指导无关人员撤离。

少量的泄漏应立即擦拭吸去泄漏液,擦拭后的废弃物按该物质的废弃处理办法执行。

大量泄漏应收集或抽取至废桶内。

化学物品泄漏若造成环境污染,应先采取围堵措施以防扩散。

3.8 化学品使用的培训

新员工上岗前由公司和部门实施三级安全培训,培训中需涉及化学品使用的基本常识。

具体使用化学品的部门应对接触员工实施培训,并提供该种化学品的MSDS,供员工现场查询。

对于危化品采购、管理、储存、操作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由人力资源部建立档案,联系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3.9 化学品使用的监督

各单位对本单位化学品的贮存、厂内运输、使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及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失效化学品的处理。由行政部对上述过程实施监督。

行政人事部对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火灾隐患、应急程序等进行监督管理。

采购部负责对化学品供应商按有关规定施加影响;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贮存或使用的化学品进行管理。

行政人事部对化学品仓库、存放点化学品的管理状况进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实施改善。

4、相关文件

《危险化学品名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

5、相关记录

《新化学品使用评估申请表》

《化学品清单》

《化学品点检表》

《危废回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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