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节能考核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22日

第一章  总则
        为认真贯彻公司节能减排精神,实现煤矿又好、又快的发展,加强节能工作,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提高我矿的经济效益,实现节约型矿井,我矿成立了节能环保办公室,负责全矿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主要从用电、用水、用煤、用油四部分考核。各单位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节能工作,并配备节能工作管理人员。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节能任务和责任,把目标分解落实到班组及个人,组织开展节能管理工作。节能环保办公室负责全矿节能措施的检查、考核工作。
        一、节能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郭池
        副组长:张有前  白官祥  陈利明  李书平   吴安军  王海文 
        赵立昌
        成  员:节能环保办公室全体成员。
        节能环保办公室根据用电、用水、用煤、用油分四项成立考核小组,对各相关用户进行考核。各单位要设立节能工作管理人员(矿井生产工区节能管理人员为邱爱明,其他部门为部长、队长、主任)。
        二、管理目标
        1、完成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
        2、矿年度电费控制在1974万元之内,各单位完成节能办公室分解指标。
        3、矿年度用水量控制在29万立方米之内,各单位完成节能办公室分解指标。
        4、矿年度自用煤控制在1000吨(原煤)以内。
        5、矿年度汽油用量控制在150吨之内,柴油控制在15吨之内,各单位完成节能办公室分解指标。
        三、节能管理人员职责
        1、科技部节能主管负责全矿节能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节能工作;各单位节能工作管理人员要积极配合节能主管对生活、机房、锅炉房、洗澡用锅炉及各部门等用电、用水、用油及用煤单位进行能源使用计量统计,按指标进行考核,实现节能管理的“精细化”。
        2、建立健全能耗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和资料。定期进行能源使用分析,为我矿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成本,提供合理的分析依据。合理调整矿井能源使用方式及分配情况,达到经济运行、节约用能的根本目的。
        3、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收集和传播节能信息,总结、交流节能经验,有针对性地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4、制定各项能源管理制度及月度、年度能源消耗计划指标,并进行考核、评比,促进合理利用能源。
        5、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测评工作。
        6、编制企业节能的近期、年度和长远规划,制定节能措施并组织实施。
        7、根据实际及时制定、修改本单位各用户的耗能指标。
        第二章  节电管理办法
        一、考核部门及人员
        考核部门:机电管理部
        考核人员:杜高  杨和平   王效业   田福明
        二、目标 
        完成本单位的节电指标。各单位用电指标由节能办公室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节能指标分解。
        三、管理制度 
        各单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和矿下达的指标及节能制度,制定本单位详细的、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并由本单位专(兼)职节能管理人员每月24日将本单位月度能源利用情况进行总结,26日前报矿节能环保办公室进行核实。
        (一)通用部分
        1、 全体职工必须树立节约意识,优先使用节能产品、设备。照明灯逐步淘汰白炽灯,改为节能灯。
        2、严格执行“增容审批制度”,用户用电、增容必须拿机电科审批通过的用电批复到节能办公室申请装表计量,计量设施安装好后方可使用;原用电方案需改变的,必须经节能环保办公室审批,如需安装、更换、挪移、回撤电表等工作必须提前向节能环保办公室申请。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每次罚责任单位(人)200元。
        3、不准私自增加负荷,改变用电方式。所增加的负荷未经节能环保办公室批准,不予增加用电指标;减少负荷时,必须及时通知节能环保办公室进行调整指标,否则,除扣除发生电费外,每次罚款200元。
        4、爱护计量设施。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责任单位及时维护好各自范围内的计量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跟节能环保办公室联系;私自处理或破坏计量设施,除承担发生的经济损失外,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5、杜绝偷电行为,电度表铅封损坏、甩掉不用、私调电表等,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并由当事人承担本用电区域内当月用电差额。举报有奖,对于举报偷电的人员,进行保密,经查举报属实后,给予罚款数额50%的奖励。
        6、各单位要制定所辖区域日常照明规定,并根据昼夜长短变化每周调整一次,以天亮可隐约见道路和不妨碍正常工作为准,无人作业机房硐室必须关灯,无人作业但有人值班地点要控制亮度,亮灯不允许超过全部灯具的50%。超过规定每次罚单位负责人100元、值班人员100元。
        7、机电科要抓好用电审批、计算工作,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合理调整变压器的负载,减少变压器及线路损耗。
        8、外供电用户(含外施工队)收费标准:计费以照表计电费加损耗电费执行,按0.81元/kWh收取。
        (二)生活用电管理考核、收费标准
        1、职工宿舍:指标以内不收费用,超量部分20度及以内,按1元/kwh收取电费,20度以上按3元/kWh收取电费。
        ⑴夏季(7~9月)用电指标:100kwh/(月、房间)。
        ⑵春、秋、冬季用电指标:15kwh/(月、房间)。
        2、空调用电收费标准:限额供电,超额部分按1元/kwh收取电费,从相关科室工区工资总额中扣除(按矿上规定的时间投入使用)。
        3、中央空调必须按规定时间开停(特殊情况需经矿领导批准),否则每发现一次对机电工区罚款1000元。夏季室内温度不得低于26度。
        4、创建节约型企业。办公室、宿舍区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停空调、饮水机、电视、电脑等用电设备,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公共场所,不需要长时亮灯的地方,由总务科供电管理人员负责安装声光控照明开关。
        5、办公室、单身宿舍及各机房硐室,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烧水、做饭等;否则,除承担电费、没收其用电设备外,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电炉子300元/次,电饭锅200元/次(含电水壶),热水器50元/次,电暖器300元/次。
        (三)生产用电管理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用电考核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生产用电管理全权负责。
        2、生产工区分管机电副区长为安装、维护、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电度表安装及日常管理。
        3、机电工区要加强35KV变电所无功补偿管理,保证全矿功率因数不低于0.90,否则,因功率因数低所增加的费用从机电工区工资总额中扣除。选煤厂、煤码头、锅炉房变电所的低压系统无功补偿坚持正常投入,严禁私自退出,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4、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设备空载运转时间。综采、综掘及掘进迎头要大力提高司机的操作技术,最大限度提高设备利用率。检修、交接班及空闲时间,采煤面液压泵站要及时停机,使用皮带及刮板机的,要根据生产情况,集中运输,减少空载损耗,提高设备利用率。每发现一次设备空运转超10min,罚当班司机100元、当班管理人员100元、责任单位500元。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