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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5月27日

一、总则
1、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二、统计报表的管理
1、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由营运安全部根据企业情况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填写,须经经理室审查同意由营运安全部上报。
2、企业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部门领导审查同意,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定为正式报表。企业正式定期统计报表,未经精经理室批准的报表,各单位可拒绝填报。
3、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统计报表,必须先经总经理室会签。
三、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各子公司对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集团公司统计资料为准。
2、各级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营运安全部负责提供,以便克服使用统计数字的混乱现象。
3、凡外单位来集团公司索取统计资料时,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局介绍信件,统一由营运安全部接洽提供。
4、营运安全部应将本集团公司的统计资料,采用卡片或台帐形式,按月、季、年进行整理分类,以便使用。
四、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
1、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是统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统计报表要做到:月报有文字说明,季报、年报有分析报告。
2、文字说明是统计分析的基础形式,必须根据统计报表中各项主要指标反映的问题,说明产生的原因、影响及其后果。
3、分析报告应以报表为基础,以检查计划为重心,测定计划完成程度,分析计划完成与未完成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数据统计管理
1、年度数据统计工作
各子公司将整年度各项数据统计报表及说明上报营运安全部,营运安全部对各子公司的年度数据统计报表汇总、审核后,上报集团经理室进行审批。
2、月度数据统计工作
各子公司每月8日前将上月各项数据统计报表及说明上报营运安全部,营运安全部每月10日前对各子公司的上月数据统计报表汇总、审核后,上报集团经理室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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