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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4月05日

一、  公司总经理和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对本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责,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的安全工作,经常向全体职工进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教育。
二、公司总工程师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方向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进行组织生产的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解决生产中安全技术问题。
三、各生产部门对本部门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四、各运行班组,对所管生产工序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正确处理好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的关系,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不违章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五、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设备、供应、财务、劳资、保卫等职能机构,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的职责。
六、安全机构和专职人员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及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3)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供改进意见和措施。
(4)定期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
(5)与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6)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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