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酒店员工登高爬梯作业安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酒店实际情况,针对登高爬梯作业坠落事故原因,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登高爬梯作业人员必须衣着灵便。禁止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和带钉易滑的鞋,或赤脚进行登高作业。作业时须检查鞋底是否安全。
第二条 登高爬梯作业时,严禁在人字梯下聊天、追逐打闹、看手机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第三条 登高爬梯作业时,所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投或抛扔。
第四条 登高爬梯作业时,使用的梯子不能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至70度为宜。
第五条 登高爬梯作业时,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下数第二档必须用绳子拉牢。
第六条 在通道、出口、人员流动较多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七条 夜间进行登高爬梯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楼梯空洞等处应设明显的标志示警。
第八条 参加登高爬梯作业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高度近视眼或经医生诊断有其他不宜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均不得参加登高作业。严禁酒后登高爬梯作业。
第九条 气温(见气温预报数)在38°C 以上时应调整作息时间,避高温或适当缩短露天登高爬梯作业时间。气温在-10°C 以下进行露天登高爬梯作业时,应备有取暖设备。
第十条 雨天、雪天或冰冻之气候条件进行登高爬梯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遇6级以上大风和暴雨、大雪、雷击、大雾等恶劣气候影响安全作业时,应停止露天登高爬梯作业。
第十一条 男员工年满55周岁、女员工年满45周岁以上,经医生证明体质确实较差,不能适应登高爬梯作业者,不应登高爬梯作业。
第十二条 对临时性登高爬梯作业时,采取一定保护措施,确定有安全监护人保证后才能登高作业。
第十三条 登高爬梯维修带电机械物件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并经检验确实停电后,才能进行登高爬梯作业。
所有酒店员工须遵循上述登高爬梯安全作业规定,不得违反。因违背上述要求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时,追究有关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201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