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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一)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二)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内生,加工后的直接人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消毒过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三)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四)给学生烹调食品要以清淡为宜。烹调好的食品不得随意触碰,如需尝盐的轻重,要用筷子或勺取少量倒入碗中尝试即可。

(五)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六)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七)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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