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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炼铁厂矿槽清仓安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6月16日

针对炼铁厂矿槽上料特点,特别是冬季生产特点,为保证安全生产尤其是人身安全,特制订矿槽清仓安全管理规定。
一、清仓安全准备
1、清仓人员首先确认料仓安全设施齐全可靠,篦子及护栏必须保证完好、牢固。
2、每次清仓先行确认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3、矿槽岗位,必须备足安全带,绳子。要求绳子:承载力不少于150kg/条,长20m.安全带、安全绳在现场储存,随时可用。
4、到料仓内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岗位危险须知。要求人员身体健康,无心脏病等突发性疾病。
5、准备清仓时,必须由作业长或安全员组织,不少于5人。
6、无特殊原因,每次清仓主要在白天8——17点进行。
7、仓内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及灯具。
符合以上条件,方可进行清仓
二、清仓安全监护
1、清仓时,至少二人进行监护清仓人员,其中包括作业长1人或安全员。
2、确认清仓人员系好安全带、安全绳方可进仓作业。
3、绳子一端系在矿槽上部牢固可靠。安全带一端系在进仓人员身上,一端挂在绳子上。
4、矿槽上绳子固定端与进仓站立处且人身固定端的空余量不得超过300mm,且绳子为垂直固定。需要扩大清理范围时,通知矿槽上监护人员按空余量进行松绳操作。松绳操作时,槽上至少两人进行,槽上与槽内人员联系好,防止因松绳时发生安全事故。
三.作业审批
  蓬仓作业严格按蓬仓作业许可证审批流程进行审批,《蓬仓作业许可证》《蓬仓作业证办理流程图》见附件。
附件一 蓬仓作业许可证
附件二 蓬仓作业证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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