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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4月02日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各职能科室的作用,根据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炼铁厂实际情况,特成立炼铁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委会组织机构:
        主  任:厂长
        副主任:安全厂长、生产厂长、设备厂长
        成  员:安全科、办公室、生产科、设备科与各车间(工段)正职。
        二、责任划分:
        1、主任负炼铁厂安全管理全面领导责任。
        2、副主任负炼铁厂安全管理的主要领导责任。
        3、安全科负主要管理责任。
        4、各车间、科室独立工段正职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副职负本单位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主管生产设备的副职负本单位安全直接管理责任。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决议、规定和安全例会制度。
        3、亲自主持研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防护工作,针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发现危及员工生命的险情,采取果断措施。
        (二)主抓生产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厂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具体责任,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及安全生产目标。
        2、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解决生产中不安全的问题。
        3、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4、检查基层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主抓设备副厂长生产工作责任制
        1、对分管设备的安全运转与正常使用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因以上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和审批企业设备的大、中修计划,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批准。
        3、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具体工作。
        (四)主抓安全副厂长安全责任制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议规定,支持专、兼职安全按照规定的履行职责。
        3、监督检查每周的安全活动和会议。
        4、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执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5、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不准独立上岗工作,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有操作证方可工作。
        6、对检查和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和尘毒危害,及时安排解决。
        7、组织制定并审批边生产、边进行的中、小修工程的临时安全措施并亲临现场指挥。
        8、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提出奖励,对重复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9、负责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排查制度,并做好节假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负责对轻伤以上的事故和险肇事故上报审批工作。
        (五)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落实、汇总及协调工作。
        2、负责监督各部门对国家有关安全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排查制度的落实汇总,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问题,及时督促各单位逐级负责解决。
        4、负责制定,修改本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规程及规定,经安委会审议通过后贯彻执行。
        5、协同安环处做好新员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工作。
        6、组织推广安全目标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7、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厂年度、季、月安全措施,督促有关单位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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