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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工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13日

  1、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2、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3、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要有专人监护。

  4、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作导体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6、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7、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品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8、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1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时,方可施焊。

  11、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12、焊接用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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