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上海市消防条例
(3)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施工现场的防火技术和管理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要有防火防爆的措施,并督处施工单位落实实施。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如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定期组织职工学习防火安全知识和规章制度,开展各种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根据不同等级动火作业执行审批制度。
(7)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的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8)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3、木工间防火
(1)严禁吸烟,并设置安全的吸烟场所。
(2)每天下班前做好落手清洁工作。刨花、木屑必须堆放在安全场所,定期处理,以免火灾事故发生。
(3)电源装置及开关保险应符合要求。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4)严禁明火作业,特殊情况应报有关方面同意,并采取有效灭火措施,并落实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5)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加强维护保养,并保持消防道路的畅通。
4、危险品仓库的防火
(1)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内。
(2)危险品应根据性质不同,分开储存,不准与一般物资混存,堆与堆间距不得小于0.6米,距离墙、桩不得小于0.4米,距离屋架下弦不得小于1米。
(3)仓库必须有良好的通风隔热条件,高温季节应采用库顶喷水等降温措施。
(4)库内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禁止使用60瓦以上的大电灯泡及碘钨灯,水银灯等照明装置,并有避雷装置。
(5)电器开关及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电器开关及保险装置不准安装在库内。
(7)配备足够的、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道路畅通。
(8)每天下班前应全面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5、涂装的防火
(1)喷漆、涂漆的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止形成爆炸极限浓度,引起火灾爆炸。
(2)喷漆、涂漆的场所内禁止一切火源,应采用防爆的电器设备。
(3)禁止与焊工同时间、同部位的上下交叉作业。
(4)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纱团和手套等应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而生热,发生自燃。
(5)对使用中能分解、发热自燃的物料要妥善管理。
(6)涂装现场禁止吸烟。
(7)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品种应分库存放。
(8)涂料和稀释剂的存放和管理应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
(9)调料间应有良好的通风,应采用防爆电器设备,室内禁止一切火源,调料间不能兼做更衣室和休息室。
6、喷灯的防火
(1)使用喷灯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训练,其他人员不应随便使用喷灯。
(2)喷灯加油时选择好安全地点,并认真检查喷灯是否有漏油或渗油的地方,发现有漏油或渗油禁止使用。
(3)喷灯加油时,应将加油防爆盖旋开,用漏斗灌入汽油,如汽油不慎,油洒在灯体上,则应将油擦干净,同时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使汽油挥发掉,再点火使用。加油不能过满,加到灯体容积3/4即可。
(4)喷灯在使用过程中需加油时,应首先把灯的火焰熄灭,然后慢慢的旋松加油防爆盖放气,待放尽气和灯体冷却后再加油,严禁带火加油。
(5)喷灯点火后先要预热喷嘴,预热要利用喷灯上的储油杯,不能图省事,采取喷灯对喷的方法或有炉火烘烤的方法预热,防止造成灯内的油类蒸汽膨胀,使灯体爆破伤人或引起火灾。放气点火时慢慢地旋开手轮,防止放气太急,将油带出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