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 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 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 “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 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 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 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 领班主要职责: 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 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