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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种、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24日

  第四条  各种维修组及修理场地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维修人员在修理场所进行喷漆或用易燃液体清洗零件时,严禁一切烟火,室内要加强通风,切断电源。

  二、修理场地不得过多存放油类,一般情况不得超过两个班的用量。

  三、对沾有油脂的工作服、棉丝、手套和用过的废油要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

  四、修理场地要保持清洁,及时清理地面油污和可燃物。

  五、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五条  油、喷漆工作间及场地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油、喷漆工作间及场地严禁烟火,要有良好的通风装置。

  二、喷漆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必须防爆。

  三、使用静电喷漆、喷嘴与零件的距离要不小于二十公分,不准带电调整喷嘴距离。

  四、油、喷漆场所存放的漆料和稀释剂不得超过当天用量,下班后要及时清理,集中保管。

  五、油、喷漆工用过的棉丝、抹布、手套、衣物应妥善保管,不得乱扔乱放。

  六、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六条  电、气焊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本工种的工作性质和防火安全规定,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操作焊接工作。

  二、电、气焊工作和设备必须安全、完整、良好。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枪等设备。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切断电源。

  三、未经安全保卫部批准,不准在任何地点和时间进行焊接工作。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及油漆未干的结构或类似物体上进行焊接工作。

  四、在易燃材料附近焊接时,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五米。

  五、对存放有残余的油脂、易燃液体、气体的容器或盛过易燃、易爆的物品的容器应先用蒸汽或碱水冲洗干净,并将其盖打开,确实没有引起爆炸和火灾的可能,方许焊接。

  六、在露天进行电、气焊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在高空焊接,应将地面的可燃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有专人监视。

  七、乙炔发生器距离明火焊接地点不得少于10米,发生器附近严禁烟火;移动式乙炔发生器不准放在高压线下和易燃易爆车间。乙炔罐的压力表、止回阀等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

  八、不准将氧气瓶放在阳光下暴晒;在焊接中,禁止将带有油漆的衣服、手套或其他沾有油脂的物品与氧气瓶软管、接头相接触。

  第七条  医务室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电器电热设备应保持完好,工作完毕及时切断电源。

  二、可燃物品与易燃液体要分开存放;及时清理使用过的药棉药布等废品。

  第八条  食堂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使用煤气、液化气应先点火,后开气。气瓶的放置一定要符合防火要求。

  二、煤气、液化气管道、阀门要经常检查是否漏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所有照明、动力设备,应做好防潮处理。开关、刀闸、保险均应安装在安全地点。

  四、油锅要有专人负责,油温不得过高或跑油。

  五、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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