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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保安电视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18日

为使消控中心能正常、有序的运行,确实发挥消控中心应有的功效,保障饭店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细致观察设备发出的信号指示及保安电视画面,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解决并做好记录,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上级。
2.发生火警报警或误报应迅速按照《消防中心报警操作程序》正确操作、处理并及时消除警报;如发现监视画面中有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呼叫巡逻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如处理不了或事关重大,应立即报告。
3.除正常操作外,不得随意乱动机器的各种按钮、开关。
4.严守保密制度,严禁传播监控中发现的各种情况和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声誉。
5.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之事,严禁因私使用工作电话、录音、录像设备。
6.保持监控中心的安静、整洁,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自己不能排除的应及时报请工程部修理。
7.消防、保安电视监控中心为重点部位,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保证中心不间断安全运行。
8.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消控中心,检查人员或由保安部陪同的外来参观人员进入消控中心应登记签字。
9.上班应提前十分钟到岗,认真交接班,交接班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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