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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专职安全员工作考核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4月19日


1、目的
为正确评价专职安全员的工作,提高安全员的工作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从而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改进,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2、 考核形式
2.1  采用百分制的形式进行量化考核。
2.2  由安全科负责对安全员进行考核;安委会主任对安全科长进行打分考核。
3、考核项目
百分考核包括安全指标、行为规范、业务知识、检查现场记录、安全事故分析及其他事项等六项。
4、百分考核具体内容
4.1  安全指标15分
4.1.1  安全员所属部门全月无安全事故,此项考核满分;若发生安全事故,将视事故严重程度、性质和责任扣减2---15分。
4.2  行为规范10分
4.2.1  热爱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对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高度负责;
4.2.2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部门或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
4.2.3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2.4  坚持原则,敢于抵制破坏安全生产的不良作风;
4.2.5  有一项不合格扣减2分。
4.3   专业知识10分
4.3.1  熟悉掌握本部门生产系统各工序的操作规程、技术指标以及生产设备的性能特点;
4.3.2  具有较全面的安全知识,能指导员工安全从事各项生产工作;
4.3.3  对重大、难、险的项目,能制定较全面的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
4.3.4  有一项不合格扣减3分。
4.4  检查现场情况40分
4.4.1  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应不少于三次,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4.4.2  现场检查要了解生产设备系统的运行、检修情况;
4.4.3  检查各工序员工安全操作情况;
4.4.4  发现安全隐患,有能力解决的应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要汇报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科,采取进一步安全防范措施;
4.4.5  检查、纠正现场员工违章作业情况;
4.4.6  督促安全隐患通知单项目的整改;
4.4.7  建立所属部门特殊作业人员档案;
4.4.8  健全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台帐;
4.4.9  凡不符合情况的,有一项扣减3分;
4.4.10  对发现问题不汇报,未造成事故的,扣减5分/次;造成事故的,视严重程度扣减10---30分;
4.4.11  由公司安委会或安全科组织的安全突击监察中,发现一人违章或一处安全隐患,扣减2分;
4.4.12  工作记录与现场检查情况不符的,扣减3分/次。
4.5  事故调查分析15分
4.5.1  对所属部门发生的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调查分析;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防范措施,一并上报安全科;
4.5.2  事故分析报告坚持24小时上报制度。不及时上报,逾期一天扣减2分;事故调查分析不上报的,扣减10分/次; 
4.5.3  调查分析报告内容不全、分析不清楚,扣减5分;
4.5.4  对调查分析报告中有隐瞒情况的,经查实,视情节严重扣减5—15分。
4.6  其他事项10分
4.6.1  每月进行月度书面总结并于次月3日前上报安全科,不交或迟交,扣减2分;
4.6.2  月度总结中应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员工违章操作等内容,没有的视情况扣减2分/项;
4.6.3  配合完成上级临时安排的工作;
4.6.4  其他工作。
5、安全员的奖励与处罚
5.1  安全员的奖励与处罚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办法(暂行)》的规定。
5.2  介于安全员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对安全员自身违章违纪行为将处以双倍的罚款;对造成事故的,除罚款外,扣除安全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同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程度参照《安全生产奖惩实施办法(暂行)》的规定予以处罚。
5.3  对由于失职或违章造成严重后果者,除上述处罚外,调离其工作岗位。
6、附件:《安全员百分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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