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交通安全,人们自然会将它与交通事故联系在一起。对于大多数交通事故来说,看似偶然现象,却有必然因果关系。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是侥幸,发生交通事故是必然的。从人、车、路和交通环境四方面加以分析,就不难看出事故的因果关系,就能找到预防交通事故的途径,就会避免交通灾害的发生。
人是交通安全的主导因素。交通安全关键在于人,人对交通安全有什么样的态度,就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事故统计数据表明,有80%—85%的交通事故是由人的因素造成的。在各类交通参与人中,驾驶人至关重要。影响驾驶人的因素较多,既有短时因素又有持续因素,短时因素包括疲劳、情绪、酒精作用、药物作用、病理作用等,持续因素包括智力、驾驶技术和驾驶习惯、个性与态度、身体病残、感知缺陷等。因此,研究分析影响驾驶人行为的因素,严把驾驶人交法关、技能关、体能关,加强驾驶人队伍教育和管理,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
车是交通安全的关键因素。有什么样状况、什么样类型的车,就会有什么样的交通安全结果。相对于自行车和其它非机动车来说,机动车是交通强者,是众多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车辆种类不同、性能不同,造成的事故后果大小不同,就某种车辆的自身而言,影响机动车安全性能的主要因素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车轮与轮胎、灯光等,根据相关数据统计,由于车辆本身因素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发达国家占5%,发展中国家占10%。因此,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把车两技术关,交警部门要严把车辆检验关,运输企业、车辆所有人要严格车辆维修、保养,作到不合格或安全技术状况差的车辆不出厂、不上路,才能保证交通安全。
道路是交通安全的基本因素。据统计,10%的交通事故直接与道路条件有关。道路的设计是否合理、质量是否合格、等级是否到位,标志、标语、标线等交通设施是否齐全、醒目、有效都直接关系着交通安全。目前,在很多地方仍然存在道路现状与现代交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一是城市中的道路网多数在马车时代形成的,与机动车的高速性不相适应;二是道路的建设本身是一种慢变化,而车辆交通量的发展本身是一种快变化,道路的发展与车辆的发展不相适应;三是道路只是在规划、设计与建设时人的因素起作用,而车辆是时时刻刻都是人的因素在起作用,人是有意识且具有社会性的,因此,道路与车辆在意识与社会性方面存在不相适应。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就必须改变这种不适应的现状。
交通环境是交通安全的综合因素。交通环境对交通参与者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词语。然而,相当一部分群众在参与交通过程中,却往往忽视了交通环境,导致了本不该发生的事故发生了。交通环境是一个随着条件变化而改变的,不同的交通工具、不同的道路状况、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天气条件、不同的交通参与人群都有不同的交通环境。因此,交通参与者要重视交通环境,熟悉交通环境,针对不同的交通环境采取不同的参与方式,采取积极的避险措施,才能享受交通资源,才能确保平安出行。
人、车、路、交通环境四大要素,在交通过程中的影响不同,人对交通安全的影响是最大的,因此,在重视影响交通安全因素中,要特别重视人的因素。国内外的经验证明,交通安全教育是我们降低不安全因素的最重要手段。要大张旗鼓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不遗余力地提高群众的交通法制理念和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