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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伤害是可预知和可预防的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15日

  中国的道路交通伤害死亡人数和死亡率位居世界前列,而且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是中国男性居民和城市人群的第一位死亡原因。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道路交通伤害发生数、死伤人数也随之大幅度增加。2001年以来每年车祸死亡人数在10万左右,受伤人数45万-55万。

  中国各类伤害中以道路交通伤害所造成的总体损失最大,道路交通伤害对劳动生产力人口造成的严重影响和道路交通伤害所造成的潜在寿命损失年(YPLL)远高于恶性肿瘤和冠心病,在所有疾病和伤害的死亡原因中居首位。2003年中国道路交通伤害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3亿元人民币;道路交通伤害导致损失1260万潜在寿命损失年,价值为125亿美元,几乎相当于全年国家卫生经费预算的4倍。在5-44岁年龄段的所有疾病和伤害种类中车祸的疾病负担居第4位。道路交通伤害给全人口所带来的疾病负担将由现在的第9位上升到2020年的第3位。道路交通伤害已成为居民的生活、健康和生命的一大威胁,尤其是青壮年劳动人口。交通伤害给国民经济和卫生资源带来了巨大损失,对社会、家庭和个人,尤其是社会上最贫困和弱势人群带来沉重的负担。车祸致贫,车祸返贫,是一个应该重视的社会问题。此外,车祸给公众带来外出的威胁和恐惧,车祸的多发和群死群伤使社会失去安全感,车祸罹难者的治疗、康复、残疾、死亡给国家造成劳动人口、医疗费用和社会保险等损失。

  道路条件、交通环境和管理水平是道路交通伤害的主要影响因素。虽然中国1990年比1980年增加了16%;2001年的公路里程数比1990年再增加了30%,但同年客运量和货运量却分别增加了120%和46%;与此同时,机动车数量翻了两番。道路建设发展速度与机动车数量增长不相适应,道路增加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快速增长,这些都是道路交通伤害的发生数与死伤人数明显增加的主要原因。多数地区以三级和三级以下的低等级公路为主,这些公路路况差,道路的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缺乏,配套的交通安全设施也不完善;高速公路还存在安全设施不全,功能不完善,报警电话和监控系统缺乏等问题,说明道路条件与交通环境是道路交通伤害不可忽略的中介条件。

  传统的道路安全观念认为交通事故通常都是道路使用者个人的责任,事实上有许多超越了人们自己控制能力的因素在交通伤害中起作用,例如道路或机动车设计不良。现代化社会中,无论是城市或者乡村,道路交通不安全的隐患日益增多,人们已难于主宰自己在出行中的安全,个人的“小心谨慎”显然不能避免发生车祸。道路交通伤害的主要危险来自于环境,而不完全是个人的“疏忽大意”,应该从社会、生理、心理来理解安全这个概念。要以人为本,为道路使用者提供更好和更安全的行驶道路,尤其是首先应考虑到道路使用者中的弱势群体(行人和骑自行车者)。在设计交通系统时应更注重人体对损伤害的抗力,比如降低行车速度,设置人行道使人车分离,改进大小客车前端设计来保护行人,以及在双行道路间设置隔离防护界面。并且利用统观全局的综合方法,实现多部门、多学科间的密切协作,学习、引进、试行和评价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大科学研究与道路安全设施的投入等,就能够有效地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事件。

  我国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实践结果和经验证明,道路交通伤害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已经有了很多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干预措施,而且许多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策略也正在研究中。改善道路交通条件,加强交通立法与执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和城乡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等,是预防和控制道路交通伤害的主要措施。

  在道路交通伤害的问题中,卫生部门不仅仅是救治,更主要的是预防与控制。预防车祸发生,降低创伤严重程度,减少死亡与残疾;系统地收集有关道路交通伤害方面的资料;实施有效的监测和干预措施、评估干预措施效果;通过信息传递,宣传教育与安全促进,改变人们的观念与行为;影响政策制订者,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信息收集和研究领域的职能建设;以及进行评价项目成本效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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